中央文明办近日公布全国文明城市及地级提名城市2019年度测评结果,山东继续领跑全国。在地级提名城市中,济宁市位列全国第5名,山东省第1名。
在对已获得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的28个省会(首府)、副省级城市测评中,济南、青岛分列第1名和第3名,中央文明办给以通报表扬。在113个地级提名城市中,济宁位列第5,泰安、菏泽、滨州、聊城、德州、枣庄分列第10、第58、64、86、102和107名。本次测评成绩将按25%的比例,计入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三年测评总成绩。
测评结果显示,山东95.76%以上的群众对文明城市创建成效表示满意,高出全国平均0.7个百分点。今年是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三年周期的“收官”之年,山东将加大督导力度,督促各提名城市开展自查自纠。省文明办将加强培训指导,督促各地“对症下药”,采取更有力有效的措施予以解决。同时,将组织开展2020年全省文明城市年度测评,推动各地完善机制,保持常态长效,全力以赴取得优异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