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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城区城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有问必答

一、申请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家长需注意哪些事项?

(一)政策查询。任城区城区2019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及管理工作的意见、任城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办法(暂行)等招生政策,可以通过济宁市任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官方网站(//www.rencheng.gov.cn/col/col34446/index.html)、微信公众号“任城教育体育”(或首拼字母“rcjyty”)查询。

咨询电话:0537-2106151/2106109。

(二)招生费用。申请义务教育入学不收取任何费用,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三)提供真实的就读证明材料。杜绝不足龄儿童、复读学生、信息造假学生等入学,提供失效、不符合条件或虚假证明材料的,将会影响适龄儿童少年在任城区城区入学,出现的一切后果或责任将由家长全部承担。对于未能提供真实就读证明材料的,如果是任城区城区户籍的少年儿童,将由区教育和体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如果是非任城区城区户籍的少年儿童,不再接纳其在任城区城区所有公办学校就读申请。对于伪造证明材料的,将报公安部门或纪检部门追究责任。

(四)招生时间。往年一般在7月底或8月初开始招生,2020年招生时间将视疫情状况和相关规定确定。任城区城区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将通过济宁市任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官方网站(http://www.rencheng.gov.cn/col/col34446/index.html)、微信公众号“任城教育体育”等正规渠道发布,不要相信传言或谣言。

(五)温馨提醒。任城区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报名前,如果适龄儿童和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具有任城区城区户籍或房户地址一致户籍,实际居住自有房产具有和开发商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或《不动产证》(或《房产证》),且房产符合“从2016年9月1日起,原则上五年内每套房产非同一产权人不可再次享受政策内入学机会。”规定,可以到自有房产所在服务区内学校报名就读;无实际居住自有房产的,由区教育和体育局统筹安排入学。非任城区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可以按照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只适用小学一年级入学),如果不符合积分入学条件或达不到积分入学资格线,根据省教育厅“确因学位限制无法满足随迁子女入学要求的,要及早告知学生家长并说明原因。随迁子女要求回流出地入学的,流出地要妥善安排”要求,需返回流出地入学;达到积分入学资格线的,也不享受房产所在服务区内学校直接报名就读。

(六)本“有问必答”主要根据《关于2019年任城区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及管理工作的意见》(济任义招字〔2019〕1号)和2020年5月修订的《济宁市任城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办法(暂行)》等国家省市区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制定,若遇任城区城区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调整,以新公布的招生政策为准。

二、任城区城区和任城区城区户籍如何界定?

任城区城区区域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是指2008年行政区划调整前的老城区,即目前阜桥街道、古槐街道、金城街道、观音阁街道、越河街道、仙营街道、济阳街道、南苑街道所辖区域。第二部分包括三块区域,一是东至洸府河,南至任城大道,西至济安桥北路,北至任兴路;二是东至琵琶山路,南至金宇路,西至西外环(原105国道),北至任城大道;三是杜庙村。且上述区域须为任城区行政管辖区域。

任城区城区户籍指渔山派出所、东门派出所、解放路派出所、济阳派出所、越河派出所、太白东路派出所、阜桥派出所、观音阁派出所、红星东路派出所、运河派出所、红星新村派出所、南辛庄派出所、常青路派出所、共青团路派出所、红星西路派出所管理的户籍,和任兴路派出所、南张派出所管理的房户地址(区域包括东至洸府河,南至任城大道,西至济安桥北路,北至任兴路;东至琵琶山路,南至金宇路,西至西外环,北至任城大道以及杜庙村)一致的户籍。

三、任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年龄有何规定?

根据《义务教育法》 “年满六周岁”的规定,2020年申请就读小学一年级须为201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残疾儿童可适当延缓一年入学。确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任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其父母要将延缓入学的书面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报任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审核备案,审核同意后办理延缓入学手续。延缓期一般不得超过一年,期满后仍不能入学的须重新申请。

四、任城区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就读小学一年级需提交哪些就读证明材料?

(一)户籍证明材料。一般需提供全家户口簿,且适龄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须为任城区城区户籍。

(二)居住证明材料。提交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内实际居住自有房产的《不动产证》(或《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其中提交《购房合同》的,需同时提交购房交款收据和上房手续等材料。适龄儿童本人和其父母在任城区城区无自有房产的,需由房产管理部门开具适龄儿童本人和其父母名下房产情况证明。在任城区城区租房居住的,一般需提供《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或《房屋租赁证》),且到任城区税务局交纳租赁税一年以上;无法提供《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的,可提供由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信息》或物业盖章的《房屋租赁证明》,以及租房合同等,并由学校入户核实。

(三)其他材料。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等。

(四)申请任城区城区小学学位的外籍或港澳台籍适龄儿童,除提供(二)、(三)材料外,还需提供护照、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回乡证),或由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亲属关系公证书等。

五、任城区城区户籍适龄儿童该到哪所小学报名就读?

坚持“房户一致优先”原则。适龄儿童户籍、自有房产和实际居住的地址一致,自有房产为适龄儿童或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所有,且满足房产和户籍时间要求的,优先安排学位。按照“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和“房户一致优先”原则,具体情况要求如下:

(一)户口簿户主为适龄儿童父母,其父母或适龄儿童本人有自有房产(指住宅类,下同),且户籍、房产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适龄儿童应在房产地址所在服务区内学校入学。入学适龄儿童父母需提供身份证、全家户口簿、房产证明和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等。

(二)适龄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上,房产为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和其父母共有,适龄儿童父母占房屋产权比例合计不低于50%,且户籍、房产与实际居住的地址一致,适龄儿童可在房产地址所在服务区内学校入学。入学适龄儿童父母需提供身份证、全家户口簿、房产证明和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等。

(三)适龄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上,房产为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所有,适龄儿童本人和其父母在任城区城区无自有房产,且户籍、房产与实际居住的地址一致,适龄儿童可在房产地址所在服务区内学校入学。入学适龄儿童父母需提供身份证、全家户口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明、由房产管理部门开具的适龄儿童本人和其父母名下房产情况证明,以及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等。

(四)适龄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是任城区城区户籍,且其父母租住房管部门管理的公房、公共租赁房、廉租房,适龄儿童可在租房地址所在服务区内学校入学,如租房地址所在服务区内学校无学位,由任城区教育和体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学校入学。入学适龄儿童父母需提供身份证、全家户口簿、住房证明(房管部门颁发的《公共租赁证》、《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证》、《廉租住房租赁证》)、由房产管理部门开具的适龄儿童本人和其父母名下房产情况证明,以及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等。(五)入学适龄儿童及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登记地址和其父母或本人房产登记地址不一致的,原则上在实际居住自有房产地址所属服务区内学校入学,如所属服务区内学校无学位,由任城区教育和体育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入学适龄儿童父母需提供身份证、全家户口簿、房产证明和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等。

(六)适龄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是任城区城区户籍,且在任城区城区无自有房产的,可在任城区城区学校入学,由任城区教育和体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学校。入学适龄儿童父母需提供身份证、户籍证明、租房证明(包括《房屋租赁证》、租赁期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出租者“个人房屋租赁税收缴纳证明”或免税收缴纳证明和房产证明等)、由房产管理部门开具的适龄儿童本人和其父母名下房产情况证明,以及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等。网上报名后,于规定时间到任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审验证明材料。

(七)任城区城区寄放户籍适龄儿童(户籍登记地址的户主不是适龄儿童父母或直系亲属),建议回其父母实际居住地入学。确需在任城区城区入学的,由任城区教育和体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学校。网上报名后,于规定时间到任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审验证明材料。

六、任城区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如何参与小学一年级电脑派位?

任城区城区所有公办小学均已划定招生服务区(或片区),但由于部分区域学位供需紧张、学校布局不均等因素影响,造成城区学校生源不是十分均衡。根据国家教育部多校划片政策,我区对济宁市霍家街小学总校、济宁市东门大街小学总校、济宁市北门里中心小学、济宁市实验小学总校、济宁市枣店阁中心小学、济宁学院附属小学招收服务区内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后剩余学位实行电脑派位。

任城区城区以共青团路(包括南北外延线路段)和红星路交叉线划分为四个片区,分别为东南片区(指城区共青团路以东、红星路以南的区域)、西南片区(指城区共青团路以西、红星路以南的区域)、西北片区(指城区共青团路以西、红星路以北的区域)和东北片区(指城区共青团路以东、红星路以北的区域)。符合申报条件的适龄儿童,可以根据房产所在服务区内小学现场审验确认的居住地址界定所属片区。

东南片区对应申报学校为济宁市实验小学总校和济宁市枣店阁中心小学,西南片区对应申报学校为济宁市霍家街小学总校,西北片区对应申报学校为济宁市东门大街小学总校和济宁市北门里中心小学,东北片区对应申报学校为济宁学院附属小学。符合申报条件的适龄儿童不得跨片区申报学校,否则申报无效。

凡具有任城区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通过个人及其父母自有房产(住宅类)到服务区内小学现场审验确认且非任城区教育和体育局统筹安排,并自愿申报济宁市霍家街小学总校、济宁市东门大街小学总校、济宁市北门里中心小学、济宁市实验小学总校、济宁市枣店阁中心小学、济宁学院附属小学的其中一所小学剩余学位的适龄儿童(提醒:在房产所在服务区内小学报名时,需申请参与电脑派位),采取电脑派位方式确定入学资格,派位录取结果在“济宁市任城区适龄儿童入学服务平台”公布。通过电脑派位获得自愿申报学校入学资格的适龄儿童,可到自愿申报学校就读;未获得自愿申报学校入学资格的适龄儿童,须回服务区内学校就读。

七、任城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城区申请就读小学一年级需满足哪些基本条件?

任城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是指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在任城区城区工作并实际居住,有合法稳定居所、合法稳定职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非任城区城区户籍随迁适龄儿童。

积分入学办法是通过设置积分指标体系,对具备入学基本条件的随迁子女进行积分。济宁市任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城区学校当年可接纳随迁子女入学学位数划定入学积分资格线,积分达到资格线分值的,可以在任城区城区学校(含城乡结合部部分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参加积分入学的基本条件:

(一)随迁子女须年满六周岁(截止到入学当年8月31日)。

(二)随迁子女身体健康并具备正常接受普通小学教育的能力。

(三)随迁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在任城区城区工作并实际居住,有合法稳定居所、合法稳定职业并最近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年限均需满1年(截止时间为入学当年8月31日)。

(四)随迁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具有居住证或已申请办理。

(五)随迁子女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含收养);虽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但已接受处理的,视为符合要求。

备注如下:1.《济宁市任城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办法(暂行)》仅适用于济宁市任城区城区义务教育段小学一年级招生。

2.居所、务工、社保等材料为近五年内的(截止日期为入学当年8月31日);纳税凭证为最近3年的(截止日期为上一年12月31日)。

3.务工、社保、文化程度、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纳税等材料须为同一位监护人的;居所、居住证等材料可为不同监护人。

八、任城区进城务工随迁人员子女积分入学分为几种基本类型?

进城务工主要包括3种基本类型,即:

(一)在任城区城区具有工作单位的。

(二)在任城区城区经商的,包括注册经营地址在任城区城区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注册生产经营地址在任城区的私营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所在企业注册地址在任城区的私营企业股东或合伙人三种情形。

(三)在任城区城区灵活就业的。

九、在任城区城区有工作单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需提供哪些证件或证明材料?

(一)签订合法劳动合同。每月计1分,最高不超过60分。务工地点应在任城区城区(不含高新区、太白湖区、经开区管辖区域)。计分以一方为准,父母双方不累加。如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在同一单位需连续计算的,中断时间不能超过1个月。以劳动合同签订时间为开始计算时间,截止时间为当年8月31日。提供在人社部门劳动用工备案系统备案的劳动合同。最近连续就业需满12个月以上。

(二)参保情况。在济宁市社保中心或任城区社保中心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每月计1分,最高不超过60分。在外省、市或济宁市其他县市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视为符合条件,不计分。参保人员应为适龄儿童父(母),计分以一方为准,父母双方不累加。参保计分年限为当前连续缴纳保费时间,单位因欠费或增员产生的补缴可以计分,但个人补缴的不予计分。社会保险费缴费截止时间为当年8月31日,且按月连续缴纳。参保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原件(在济宁市参加社会保险的参保人员可登录济宁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网站自助打印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最近连续缴费需满12个月以上。

(三)居住证。居住证满一年,计10分;未满一年,计5分(截止日期为当年8月31日);己申请受理未取得居住证的,不计分。适龄儿童父母至少一方办理居住证;居住证地址与在城区实际居住地址应一致;居住证办理截止时间为当年入学网上报名截止时间。提供居住证、申请受理证明、身份证和户口簿。济宁市城区不能办理居住证的,视为符合条件,计10分。

(四)居所方面。

1.购房的。具有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并实际居住,每月计1分,最高不超过60分;小产权房,每月计0.5分,最高不超过30分。房屋位置在任城区城区(不含高新区、太白湖区、经开区管辖区域),用途应为“住宅”。《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小产权房所有人应为适龄儿童父母(或儿童本人),多人共有需其父母(或儿童本人)所占房屋产权比例超过50%;产权所有人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须提供儿童及其父母名下在任城区城区无房产证明。时间计算:购买一手房产的,以房产证明(含购房备案合同、《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标注时间为开始计算时间;购买二手房产的,以产权转移办结后,新房产证明标注时间为开始计算时间,截止时间为当年8月31日。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备案合同;小产权房需提供购房证明及缴款凭证等。需实际入住(不受满12个月时间限制)。

2.租房的。每月计0.25分,最高不超过15分。所租房屋应为“住宅”,位置在任城区城区(不含高新区、太白湖区、经开区管辖区域),住所应适宜居住,安全有保障。时间计算:办理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或房屋租赁证)满12个月,且缴纳“个人房屋租赁税收”的,计分时间以“个人房屋租赁税收”缴纳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当年8月31日。提供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或房屋租赁证)和租赁期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提供房屋出租者“个人房屋租赁税收缴纳凭证和发票”;房屋出租者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房产证明。最近连续租赁并实际入住12个月以上。

十、在任城区城区经商的进城务工随迁人员子女参与小学一年级积分入学,需提供哪些证件或证明材料?

(一)经商主要分为3种类型。

1.个体工商户。每月计1分,最高不超过60分。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应为适龄儿童父(母),注册经营地址在任城区城区(不含高新区、太白湖区、经开区管辖区域),证件齐全、合法并实际经营。计分以一方为准,父母双方不累加。以营业执照签发时间为开始计算时间,截止时间为当年8月31日(涉及法定代表人、股东变更的,以变更核准的时间为开始计算时间)。个体工商户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最近连续经商需满12个月以上。

2.私营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每月计1分,最高不超过60分。私营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应为适龄儿童父(母),注册生产经营地址在任城区,证件齐全并依法实际生产经营。计分以一方为准,父母双方不累加。以营业执照签发时间为开始计算时间,截止时间为当年8月31日(涉及法定代表人、股东变更的,以变更核准的时间为开始计算时间)。私营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提供工商营业执照以及与生产经营相关证件证明(变更的需提交变更证明)。最近连续经商需满12个月以上。

3.私营企业股东或合伙人。每月计0.5分,最高不超过30分。私营企业股东或合伙人应为适龄儿童父(母),所在企业注册地址应在任城区,证件齐全并依法实际生产经营。计分以一方为准,父母双方不累加。既是私营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又是股东的不再重复计分。以营业执照签发时间为开始计算时间,截止时间为当年8月31日(涉及法定代表人、股东变更的,以变更核准的时间为开始计算时间)。私营企业股东或合伙人提供企业合法证件证明及本人参与投资经营证件证明。最近连续经商需满12个月以上。

(二)参保情况。参保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原件(在济宁市参加社会保险的参保人员可登录济宁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网站自助打印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最近连续缴费需满12个月以上,视为符合条件,不计分。

(三)居住证。居住证满一年,计10分;未满一年,计5分(截止日期为当年8月31日);己申请受理未取得居住证的,不计分。适龄儿童父母至少一方办理居住证;居住证地址与在城区实际居住地址应一致;居住证办理截止时间为当年入学网上报名截止时间。提供居住证、申请受理证明、身份证和户口簿。济宁市城区不能办理居住证的,视为符合条件,计10分。

(四)居所方面。

1.购房的。具有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并实际居住,每月计1分,最高不超过60分;小产权房,每月计0.5分,最高不超过30分。房屋位置在任城区城区(不含高新区、太白湖区、经开区管辖区域),用途应为“住宅”。《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小产权房所有人应为适龄儿童父母(或儿童本人),多人共有需其父母(或儿童本人)所占房屋产权比例超过50%;产权所有人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须提供儿童及其父母名下在任城区城区无房产证明。时间计算:购买一手房产的,以房产证明(含购房备案合同、《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标注时间为开始计算时间;购买二手房产的,以产权转移办结后,新房产证明标注时间为开始计算时间,截止时间为当年8月31日。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备案合同;小产权房需提供购房证明及缴款凭证等。需实际入住(不受满12个月时间限制)。

2.租房的。每月计0.25分,最高不超过15分。所租房屋应为“住宅”,位置在任城区城区(不含高新区、太白湖区、经开区管辖区域),住所应适宜居住,安全有保障。时间计算:办理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或房屋租赁证)满12个月,且缴纳“个人房屋租赁税收”的,计分时间以“个人房屋租赁税收”缴纳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当年8月31日。提供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或房屋租赁证)和租赁期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提供房屋出租者“个人房屋租赁税收缴纳凭证和发票”;房屋出租者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房产证明。最近连续租赁并实际入住12个月以上。

十一、在任城区城区灵活就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与小学一年级积分入学,需提供哪些证件或证明材料?

(一)灵活就业。每月计0.25分,最高不超过15分。务工地点应在任城区城区(不含高新区、太白湖区、经开区管辖区域)。计分以一方为准,父母双方不累加。以“就业创业证”标明实现就业日期为开始计算时间,截止时间为当年8月31日。灵活就业者需提供在人社部门备案的“就业创业证”。最近连续就业需满12个月以上。

(二)参保情况。参保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原件(在济宁市参加社会保险的参保人员可登录济宁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网站自助打印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最近连续缴费需满12个月以上,视为符合条件,不计分。

(三)居住证。居住证满一年,计10分;未满一年,计5分(截止日期为当年8月31日);己申请受理未取得居住证的,不计分。适龄儿童父母至少一方办理居住证;居住证地址与在城区实际居住地址应一致;居住证办理截止时间为当年入学网上报名截止时间。提供居住证、申请受理证明、身份证和户口簿。济宁市城区不能办理居住证的,视为符合条件,计10分。

(四)居所方面。

1.购房的。具有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并实际居住,每月计1分,最高不超过60分;小产权房,每月计0.5分,最高不超过30分。房屋位置在任城区城区(不含高新区、太白湖区、经开区管辖区域),用途应为“住宅”。《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小产权房所有人应为适龄儿童父母(或儿童本人),多人共有需其父母(或儿童本人)所占房屋产权比例超过50%;产权所有人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须提供儿童及其父母名下在任城区城区无房产证明。时间计算:购买一手房产的,以房产证明(含购房备案合同、《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标注时间为开始计算时间;购买二手房产的,以产权转移办结后,新房产证明标注时间为开始计算时间,截止时间为当年8月31日。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备案合同;小产权房需提供购房证明及缴款凭证等。需实际入住(不受满12个月时间限制)。

2.租房的。每月计0.25分,最高不超过15分。所租房屋应为“住宅”,位置在任城区城区(不含高新区、太白湖区、经开区管辖区域),住所应适宜居住,安全有保障。时间计算:办理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或房屋租赁证)满12个月,且缴纳“个人房屋租赁税收”的,计分时间以“个人房屋租赁税收”缴纳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当年8月31日。提供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或房屋租赁证)和租赁期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提供房屋出租者“个人房屋租赁税收缴纳凭证和发票”;房屋出租者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房产证明。最近连续租赁并实际入住12个月以上。

十二、任城区户籍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如何申请就读义务教育学校?

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不具备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生活能力的中、重度适龄智障儿童到任城区特殊教育学校报名、适龄盲聋哑儿童到济宁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区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鉴定和咨询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

十三、任城区城区初中如何入学?

继续实行“相对就近,对口直升”的免试招生办法。按照“一所初中对应几所小学”、“一所小学对应几所初中”、“几所初中对应若干小学”的办法,由就读小学根据其服务区内五年级毕业生的居住地址分配到相对就近的初中学校就读;非服务区内的五年级毕业生,则根据学生居住地址和户籍等相关信息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学校就读,具体安排去向请咨询就读小学。济宁市第十五中学南校区和济宁市实验初中继续实行服务区招生,符合招生入学条件的,可在规定时间到学校直接报名。

十四、济宁市第十五中学南校区和济宁市实验初中招生范围和招生条件(暂定)是什么?

(一)济宁市第十五中学南校区

1.济宁市第十五中学南校区服务区暂定为东至王母阁路,南至太白湖区交界处,西至济安桥南路,北至南池水景园小区北临、鲁商公馆南临、南池公园东和南边沿。凡在此区域内有房产、实际居住、户籍与房产登记地址一致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均可持有效证件证明在规定时间内到济宁市第十五中学南校区报名。

2.济宁市第十五中学郭庄校区(新建)服务区暂定为东至济安桥南路,南至太白湖区交界处,西至大运河东岸,北至原北小庄与济宁华能电厂交接处。郭庄校区未建成前,该校服务区内学生暂由济宁市第十五中学南校区负责接收。凡在此区域内有房产、实际居住、户籍与房产登记地址一致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均可持有效证件证明在规定时间内到济宁市第十五中学南校区报名。

(二)济宁市实验初中

济宁市实验初中服务区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原骆楼村、史行村、柏行村、李庄村、薛口村、曹庙村、南刘庄村、苗营村、黎寨村、五里屯村、南杨庄村等11个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子女;另一部分是东至火炬路,南至任城大道(含警韵之家内河北区),西至建设北路,北至任兴路(含汇翠园小区B区、中德公园城、德建雅居、瑞马名门、瑞马意墅)区域和东至琵琶山路,南至金宇路,西至建设路北延路,北至任城大道任城区行政管理区域。凡在此区域内有房产、实际居住、户籍与房产登记地址一致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均可持有效证件证明在规定时间内到济宁市实验初中报名。

十五、申请小学入学采取何种程序或方式?

(一)具有实际居住自有房产的任城区城区户籍儿童入学。1.申报。在任城区城区规定招生报名时间进行网上报名,由其父母登录所属学校网站、平台专用网址等, 进入“济宁市任城区适龄儿童入学服务平台”窗口,点击“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信息采集系统”,按要求填写信息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所填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2.审验。完成网上报名后,按学校告知具体时间,携带适龄儿童并持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到学校现场审核确认网上报名信息,签订《小学入学诚信承诺书》等。公安、住建等相关部门协助学校复验家长提交的证件或证明材料,对家长提交的材料进行拍照存档,实行一生一档(电子包),同时学校进行家访核实相关信息。3.派位。见前面“六、任城区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如何参与小学一年级电脑派位?”问题解答。4.录取。任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对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资格和程序复核后,通过“济宁市任城区适龄儿童入学服务平台”或招生学校校内书面公告公布录取结果。前面“五、任城区城区户籍适龄儿童该到哪所小学报名就读?”问题(一)至(五)类型可以参与电脑派位。

(二)无自有房产的任城区城区户籍儿童入学。见前面“五、任城区城区户籍适龄儿童该到哪所小学报名就读?”问题(三)、(四)、(六)、(七)类型。

(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指所有非任城区城区户籍儿童)入学。

1.申报。符合申请积分基本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入学子女,在任城区城区规定招生报名时间由其父母登陆专用网址等, 进入“济宁市任城区适龄儿童入学服务平台”窗口,点击“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报名审核系统”,按要求填写信息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所填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

2.审验。网上注册成功提交并打印报名表后,由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父母带齐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报名表,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打印报名表后可知)进行现场一次性提交材料审验,并确认积分。对所有确认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积分及排序情况进行公示5天,公示期内,如对积分有异议,随迁子女父母可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再接受复核;复核积分过程中,不再接受补充材料。公示结束后,根据招生计划核定接受随迁子女入学的任城区城区公办小学(含城乡结合部部分公办学校)及其剩余学位数,确定随迁子女积分入学资格线,并在“济宁市任城区适龄儿童入学服务平台”公布。

3.录取。凡达到随迁子女积分入学资格线的,可进入“济宁市任城区适龄儿童入学服务平台”窗口,点击“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志愿填报系统”,在网上自愿选报1至3所就读学校;采取电脑派位方式,按照“积分优先、遵循志愿”原则,确定第一轮录取名单,并在“济宁市任城区适龄儿童入学服务平台”公布。第一轮未被录取的随迁子女,可根据公布的第一轮招录后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及剩余学位数,进入“济宁市任城区适龄儿童入学服务平台”窗口,点击“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志愿填报系统”,进行第二次网上自愿选报1至3所就读学校,并须注明是否同意调剂;采取电脑派位方式,按照“积分优先、遵循志愿”原则,确定第二轮录取名单,并在“济宁市任城区适龄儿童入学服务平台”公布;在每一轮录取时,如遇积分相同,采取电脑派位确定。在第一、二轮录取中,未被录取的随迁子女由任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调剂,调剂录取名单在“济宁市任城区适龄儿童入学服务平台”公布;不同意调剂的,视为自愿放弃入学资格。己确定录取资格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父母携带适龄儿童,并持积分确认单及身份证、全家户口簿、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到录取学校进行现场复核确认,签订《小学入学诚信承诺书》等,同时学校进行家访核实相关信息;在复核过程中,发现不符合入学条件和要求的,取消入学资格。

十六、适龄儿童错过任城区城区小学报名时间怎么办?

(一)任城区城区招生报名前为任城区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未按规定时间在网上报名的,由任城区教育和体育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小学就读,不能保证在房产所在服务区内小学就读,也不能参与电脑派位。

(二)非任城区城区户籍适龄儿童未按规定时间在网上报名的,回流出地报名入学。

十七、就近入学就是在直线距离最近的小学就读吗?

目前,通过划定小学招生服务区(或学区)范围,按服务区招生的方式落实就近入学政策。任城区城区就近入学是指任城区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就读实际居住自有房产所在服务区内学校,不一定就读离自有房产直线距离最近的学校。各小学的招生服务区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辖区人口分布、学校设计规模、办学条件等情况,按道路、河流和住宅小区的边界等进行划分。每年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辖区学校规划建设、学位供需变化等情况,对部分学校的招生服务区进行必要调整,并在当年的招生意见中公布。

十八、如何查询购买的房屋地址是否被锁定?

针对任城区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就读小学,对二手房规定:从2016年9月1日起,原则上五年内每套房产非同一产权人不可再次享受政策内入学机会。家长可到服务区内小学咨询房产对应学位情况,也可通过对原房产产权人家庭成员户籍性质和年龄等情况进行判断。

十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小学一年级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整提供证件或证明材料,过了规定时间还可以申请或补充材料吗?

不可以。任城区城区小学报名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家长务必提前准备好各项证明材料,并一次性提供所有证明材料。

二十、在招生报名结束后将孩子户口迁移到任城区城区,还能在任城区城区申请就读小学吗?

未在规定时间前迁入户籍,但在8月31日前(含8月31日)迁入户口的,适龄儿童家长可到区教育和体育局申请,由区教育和体育局统筹安排入学,不保证就近安排。9月1日后(含9月1日)迁入户口的,由于小学已经开学,无法再为其安排入学,但可以按转学规定申请转学。根据省市学籍管理规定和任城教育实际,义务教育阶段转学,需申请转学学生和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具有任城区城区户籍或房户地址一致户籍(户籍迁入需满半年),实际居住自有房产具有和开发商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或《不动产证》(或《房产证》),且房产符合“从2016年9月1日起,原则上五年内每套房产非同一产权人不可再次享受政策内入学机会。(针对小学段)”规定,一般于8月下旬向欲转入学校申请办理。若申请转入学校具有空余学位,一般在暑假开学后两周内办理转学,毕业年级一般不转学,城区内原则不转学。学生转学按照年级对应原则办理。“五四学制”初中一年级学生可转入“六三学制”小学六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六三学制”初中一年级学生可转入“五四学制”初中一年级或二年级。

二十一、关于住房证明的问题

(一)二手房购房合同可以作为学位申请的材料吗?不能。凡准备使用购买的二手房申请入学的,请提前办好《不动产证》(或《房产证》)过户手续,以免耽误学位申请;对于无法办理《不动产证》(或《房产证》)过户的,该房产原则不能作为申请入学依据,但以法院拍卖形式购得的房产除外,需出具相关的合法证明,如拍卖证书、判决书等。

(二)参与积分入学,住房是租赁的,需要提供什么样的租赁手续?可以用和房东自行签订的租赁合同申请积分入学吗?需提供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或《房屋租赁证》),租赁期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出租者“个人房屋租赁税收缴纳证明”或免税收缴纳证明和房产证明等。未办理或不能办理《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或《房屋租赁证》)且未交纳租赁税,但签订租赁期一年以上房屋租赁合同的,如何认定以当年招生意见或积分现场补充说明为准。

(三)能使用自家商铺材料申请学位吗?不能。申请入学的房屋用途须是住宅类,不能是公寓、商业、厂房、仓库、办公等用途房产。家长在购买房屋时务必咨询清楚拟购买房屋的用途和性质。

(四)住在亲戚家,能用亲戚的房产申请学位吗?不能。需用孩子的直系亲属(父亲、母亲、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房产申请学位,不能用亲戚的房产申请学位。

(五)购买了一套房产,产权人是报名入学儿童或者报名入学儿童的兄弟姐妹,这套房产能用于报名吗?如产权人为报名入学儿童自己,可以用于报名。若产权人为欲报名入学儿童的兄弟姐妹,则房产不能用于报名。

(六)一套房产能同时多户用于入学申请吗?不能。一套房产原则只限一户家庭申请学位使用。

二十二、监护人由父母变更为他人的适龄儿童如何提供证明?

提供法院出具变更关系的法律文书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及变更的法定监护人的各项证明材料;属于孤儿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关系证明及法定监护人的各项证明材料。同时,需提供适龄儿童变更户籍后的家庭户口本等。

二十三、学籍管理办理流程有哪些?

(一)学籍转往任城区外学校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转出学校提出转出书面申请。

2.转出学校留存申请,并根据学生转入学校和转入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学籍平台提交的转学信息进行审批或否决。3.转出学校上级教育部门根据学籍平台转学信息审批或否决。

(二)学籍由任城区外学校转入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转入学校提出书面转入申请。

2.转入学校同意转学后,在学籍平台提交转学信息,将相关佐证材料扫描或拍照上传。

3.转入学校上级教育部门根据平台信息审批或否决。

4.转出学校根据学籍平台转学信息审批或否决。

5.转出学校上级主管教育部门根据学籍平台转学信息审批或否决。

(三)任城区内转学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转入学校提出书面转入申请。

2.转入学校同意转学后,在学籍平台提交转学信息,将相关佐证材料扫描或拍照上传。

3.转出学校根据申请人转学申请,对学籍平台转学信息审批或否决。

4.学校上级主管教育部门根据学籍平台转学信息审批或否决。

(四)休复学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就读学校提出休复学申请。

2.经学校审核符合休复学规定的,在平台提交休复学申请,同时将县级(含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病历、相关医疗费用单据或其他有效证明(相关佐证材料)扫描或拍照上传。

3.学校上级教育部门根据平台信息审批或否决。

(五)学籍关键信息变更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就读学校提出变更申请。

2.学校审核后在平台提交变更信息,将相关佐证材料扫描或拍照上传。

3.学校上级教育部门根据平台信息审批或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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