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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将完成湿地保护修复10万亩 济宁创建国际湿地城市优势明显

5月17日上午,济宁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全市创建国际湿地城市工作新闻发布会,市政府有关领导及国际湿地城市认证独立评审委员会相关人员参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同志介绍我市创建国际湿地城市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记者了解到,国际湿地城市是由联合国旗下国际湿地公约组织按照《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决议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由成员国政府提名,经《湿地公约》国际湿地城市认证独立咨询委员会批准,颁发“国际湿地城市”认证证书的城市,代表了一个国家和城市的生态成就。济宁是湿地大市,湿地面积大、类型多,有北方最大的淡水湖南四湖和京杭大运河,2020年2月,国家林草局确定第二批国际湿地城市遴选名单,济宁位列7个城市之一。

济宁市在创建国际湿地城市中具有优势

多年来,市委、市政府始终秉持绿色发展理念,把湿地建设摆在生态济宁建设的重要位置,先后实施了南四湖湿地保护建设和23个湿地公园保护恢复项目,完成湿地保护修复70余万亩,保护修复河流53条,全市湿地面积达15.88万公顷,湿地率为14.2%,湿地保护率达77.38%,湿地生态服务功能逐年提升。截至目前,全市有1处国际重要湿地,1处省级自然保护区,35处市级以上湿地公园,其中,国家级湿地公园6处、省级湿地公园18处。同时,济宁市微山湖湿地公园被评为“中国十大魅力湿地”,5处湿地公园被评为“山东最美湿地”。

“济宁市完全具备国际湿地城市创建的自然本底优势,除此之外,济宁还具有独特的鸟类资源优势与历史文化优势。”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王庆峰告诉记者。

据了解,自2018年10月启动国际湿地城市创建以来,全市上下坚持“全面保护、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原则,紧紧围绕城市湿地生态建设、重要湿地建设、小微湿地建设、湿地生态产业体系建设、湿地生态文化体系建设、湿地管理体系建设等6项建设任务,实行湿地面积总量管控,大力加强湿地建设,全面提升湿地保护修复水平,切实改善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质。以环南四湖大生态带、市域重要河流水库和市级以上湿地公园等湿地生态环境为主体,采取生态补水、退池还湖等湿地生态修复方式,对南四湖、泗河等河流进行水系提升,2019年完成湿地保护修复10万亩,建设湿地乡镇17个、湿地村居28个、小微湿地62个。积极开展系列宣教活动,努力提升广大市民的参与度和保护环境的意识,先后开展了湿地摄影展,湿地文化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湿地志愿者服务等系列科普宣教活动,全市开展各类活动9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1万余份,关注参与人数达到18万余人次。

济宁市创建国际湿地城市的意义

“国际湿地城市创建对于进一步擦亮济宁城市名片、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意义重大。”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级调研员徐建国介绍,生态文明建设永远在路上,湿地建设也是一项需要持续推进的工作。2020年是济宁市创建国际湿地城市攻坚之年,将继续实施城区及环城生态湿地建设,再新建完善小微湿地60处,完成湿地保护修复10万亩,完善提升宣教基础设施和场馆建设,开展高规格、高层次、高深度、全方位湿地宣传,加强与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专家学者的合作与交流,确保成功创建国际湿地城市。

“成功创建国际湿地城市,不但可以增加济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提高城市的凝聚力和竞争力,为我市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生态基础。”徐建国表示,广大市民是济宁创建国际湿地城市的直接参与者,也是创建成果的最大受益者。通过创建国际湿地城市,能够提高济宁市知名度和国内国际影响力,开展湿地文化和湿地品牌建设;能够提高广大市民的湿地认识,加强和引导中小学生、未成年人生态文明教育。开展湿地修复,还能使生态环境更加优美,生态服务功能更加完善,进一步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减少水灾旱灾等自然灾害,保障人民生命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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