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紧紧围绕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提出4项措施,全力服务群众做好不动产登记工作,争取今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发证工作。
按照“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针对本地农村不动产登记工作中存在的“一户多宅”、不符合规划、未批先占、占用耕地建房等问题,我市将出台规范性文件。同时,将尽快完成城区权籍调查工作,严格把握成果质量,充分发挥好监理的作用,并做好内部审查工作,确保数据信息准确无误后方可验收入库。
此外,为持续优化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我市将为中小微企业开辟“绿色通道”,材料收取做到最简,办理时限做到最快,落实好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减免告知承诺制。加快推进“一网通办”平台建设工作,与大数据中心对接,将部署在自然资源业务网的审核、登簿、缮证环节业务和不动产登记数据库迁移到政务外网,确保6月底前接入省“一网通办”便民服务平台,实现“一网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