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讲话精神和“四个讲清楚”指示要求,进一步加强传统文化理论研究,借力社会力量、凝聚人才智慧,更好地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近日,济宁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济宁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孔子研究院联合设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两创”项目,面向社会开展专项研究课题公开招标工作。
一、招标课题
(一)课题名称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两创”项目
(二)课题方向
聚焦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主要围绕传统文化在理论研究传播、社会治理、经济管理、政德教育、家风传承等方面的基础性与应用性研究,确定参考课题40项,立项课题20项左右。
(三)课题类别
课题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两类,每个选题原则上通过招标形式确立1项。选题名称可选择参考课题作为最终研究成果名称,也可参照参考课题进行适当调整。
二、申请条件
课题申请人应具有较高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重点课题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含在读),一般课题申请人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学位(含在读)。根据课题申请情况上述条件可适当放宽;鼓励跨单位、跨专业联合申请。
(一)单位申请
1. 海内外具有法人资格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研究机构、儒学文化企业,均可申请。
2. 申请单位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和学术积累。一个单位可以申请多个课题。
3. 一个课题确立1名课题负责人,主持课题研究工作。投标人为课题负责人。
(二)个人申请
1. 海内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等机构的工作人员(含退休)或在读研究生,可以个人名义申请。
2.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社会责任感强,能够自觉践行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
3. 具有前期相关研究成果及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
三、工作程序
(一)课题申报
1. 材料提交
申请单位或申请人于2020年6月15日前,将纸质版《申请书》《活页》一式9份报送济宁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cb_zzb@ji.shandong.cn。
联系人:原晓萍 0537—2967006 17605370937
地址:(272000)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红星中路9号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办公室
2. 资格审查
由济宁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有关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3. 专家评审
济宁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济宁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孔子研究院组织专家组成评审组,根据立项限额,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立项课题。
(二)课题管理
为保证课题正常进行,济宁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孔子研究院共同负责课题的中期检查,检查课题研究进度、质量和经费使用情况。
(三)课题结项
1. 研究期限
从立项通知发布之日算起,一般为1年。确有特殊情况需延期的,课题负责人应在完成时限前提出申请,经济宁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济宁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孔子研究院批准后可延期1次(最长1年),到期仍未完成的作撤项处理,课题负责人应退回课题资助经费。
2. 结项要求
课题最终成果为“一个报告、一堂课、一篇文章”。所有公开发表的理论文章均须标注“济宁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两创’项目”字样。其中,对被评为优秀重点课题的,支持该课题负责人出版1本学术专著,相关支持经费另行约定。
3. 成果结题
课题属于市社科规划项目重大课题招标制项目。课题负责人按程序提出鉴定结题申请,济宁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济宁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孔子研究院共同负责组织专家进行成果鉴定。最终成果验收合格的项目,由济宁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颁发《结题证书》。
四、享受支持
1. 提供经费资助
根据立项课题类别,为重点课题每项提供资助经费5万元,一般课题每项提供资助经费2万元。
2. 择优纳入“尼山学者”支持
重点课题最终成果验收优秀,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学术思想价值的,其课题负责人可直接纳入“济宁市尼山学者工程”支持。
五、材料要求
1. 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请;凡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进行后续研究而申请此次“两创”项目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且不得以内容相同的同一成果申请新项目;凡以博士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新项目。
2. 申报人应按照《济宁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两创”项目申请书》和《活页》的说明和要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3. 申报课题《活页》,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相关信息,否则取消资格。
4. 济宁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两创”项目实行信誉管理制度,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凡在项目申报和评审中发现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照规定处理外,将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5. 获准立项的《济宁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两创”项目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附件,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研究期间不得擅自更改研究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