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妥善做好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劳动能力鉴定工作,4月27日,济宁市启用劳动能力远程视频鉴定模式,为危重症职工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人性化服务,确保他们社保权益不受损。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济宁市社保中心紧急暂停2月份以后的劳动能力现场鉴定工作。现为满足危重病职工的鉴定需求,经多方论证,提前开展远程视频鉴定工作,使他们能够尽早享受社保待遇。参加此次远程视频鉴定的职工一共有16名,由市社保中心根据“重病优先、非接触查诊、分批分次”原则筛选,通过视频连线与被鉴定职工一对一进行。
专家组在与职工视频过程中,通过术后伤口观察、恢复情况问诊、查阅病史资料等方式进行远程查体,鉴定全过程音频、视频同步记录。结束视频连线后,专家组线下按照鉴定标准讨论研究,结合病史材料,做出客观鉴定结论,并在现场鉴定系统中录入鉴定信息,实现鉴定结论“现场定、集体定、一次定”,整个鉴定过程严谨规范,符合劳动能力鉴定操作规范要求。
鉴定结束后,结论将在市社保中心官网公示7天,公示期结束后鉴定结论通知书将通过EMS送达鉴定人手中,确保申请人可按时享受相关社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