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2020年1月份全省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中食品价格指数的通报》,2020年1月济宁市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同比涨幅为6.7%,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中的食品价格同比涨幅为19.2%,超过了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启动条件。济宁市及时启动联动机制,对2020年1月份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价格临时补贴采取“按月计算、按月发放”的办法,补贴数额参照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SCPI)上涨幅度确定,此次价格临时补贴具体标准为:市本级、任城区、兖州区、曲阜市、邹城市、微山县为92.73元;泗水县、鱼台县、金乡县、嘉祥县、汶上县、梁山县为83.08元。这一政策惠及全市失业职工7200余人,共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66万余元,3月底前将全部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