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日起,《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已经正式实施。
为了充分调动居民对禁放工作的积极性,让大家都能过个蓝天白云、繁星闪烁的清新年,1月16日,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在金城街道益民东区开展禁放烟花爆竹、日用品置换活动。
活动现场,家里有剩余烟花爆竹的居民纷纷前往社区置换点置换洗衣粉、香皂、牙膏、抽纸、杯子等日用品。工作人员发放给居民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单,给没有烟花爆竹的居民免费现场写春联、送新年挂历。同时给附近商户讲解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目的、意义,并签订了禁放承诺书。
活动最后,大家一起联名签写了禁放决心书。通过此次活动,居民纷纷表示,燃放烟花爆竹会污染空气,带来噪音,还有火灾隐患,今年会严格遵守禁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带头抵制燃放烟花爆竹,积极做好亲朋好友工作,劝阻制止亲朋燃放,发挥一人带一家、一家带四邻、四邻带一片的示范作用。
专家解读:
国家大气重污染治理攻关项目济宁研究组主要负责人、清华大学环境学院赵晴博士指出:
“燃放烟花爆竹对大气污染的影响非常大,会有大量的二氧化硫、重金属离子、硝酸盐排放,这些污染物在短时间内会造成一个区域内大气污染物总量迅速上升,加上冬季地面易形成逆温,也就是说,在300米至400米的范围内,大气是不流动的,同时,有成千上万个烟花爆竹的燃放点,在燃放烟花的时候,短时间内会导致污染物的快速聚集,我们在去年春节期间曾看过这个数据,济宁市PM2.5里的钾离子,是一个重要的烟花爆竹中的元素, 它在短时间内上升了20倍,这就证明,烟花爆竹在春节期间会造成严重的大气污染,所以我们建议,市民在春节期间,不要燃放烟花爆竹,尽可能地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喜庆的气氛不能靠烟花爆竹来支撑,传统的习俗应该用更加绿色文明的方式来表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让我们的济宁变得更加宁静、和谐、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