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嘉祥县关于“三小车辆”禁行工作的通知
10月24日,嘉祥县“三小车辆”禁行工作指挥部下发《关于加强禁行区内各单位“三小车辆”禁行工作的通知》,摘要如下:
一、自2019年11月1日起,在禁行区域内(东至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与嘉祥县分界线,南至新兖铁路线,西至S252线(含),北至S338线(含))的嘉祥街道、县直部门办公区及院内,禁止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电动四轮车等“三小车辆”进入;各单位内停放的“三小车辆”要在2019年11月1日前全部清理完毕。
二、11月1日起,按照禁行工作要求,将对违规进入禁行区的“三小车辆”予以暂扣,责令车主现场写出承诺书,由所属镇街或包保单位领回,限期消化处理;对禁行区内违规停放的“三小车辆”进行拖离。发现“三小车辆”为公职人员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批评教育,限期消化处理。对不服从劝导、不同意签订承诺书的依法予以收缴。
2、梁山警方关于三小车辆实施禁行的预告
警方预告
预告
近年来,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未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电动四轮车(统称“三小车辆”)的无序增长加剧了城市道路的拥堵,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逐年上升,给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
下一步,我县将对“小车辆”实施 禁 行,具体禁行时间和范围待定,望广大市民互相转告,提前准备。
梁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9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