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时,河道总督衙门是运河、黄河的最高行政管理机构,同时,又拥有或掌管着自己的军队,并主要依据军队来实现其总督职能,因此说,河道总整衙门是一个军政合一的机构。
据考证,自清顺治元年至光绪二十八年间,朝廷钦命河道总督119任,共有101人充任,其中正一品大员近半。其间除移驻清江浦27年外,其余年份均驻节济宁。
元代济宁设兵马司驻扎辅漕兵士1.2万人。明代设司运军事机构总部为总理河道军门署,下辖道和卫,济宁驻有兵备道和两个卫,驻有卫兵1.2万人。清代济宁设河标中军副将署,为河道总督直隶机构。(署衙址在济宁州城东门里路北)。下辖河标营和卫,济宁驻4个河标营,每营定置1000兵,这些河标营衙门分别设在济宁州城东门大街与北门大街。
1855年,黄河在铜瓦厢决口,黄河改道,山东运河南北断航。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正月,光绪帝下诏裁撤东河总督。九月二十一日,慈禧太后复设东河总督。到1908年,漕运管理机构、军事机构和大小官员全部裁撤。直至解放前夕,运河没有重新设立正式的管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