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启动以来,济宁市始终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违纪违法行为,以铁的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近日,任城区、邹城市从严从快查处了2起干扰破坏村(社区)“两委”换届秩序案件,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任城区二十里铺街道付庙村干扰破坏换届秩序案
(一)简要案情
2021年3月24日,在济宁市任城区二十里铺街道付庙村“两委”换届时,赵某甲(群众)、赵某乙(群众)2人,为发泄个人对村干部的不满,通过抢夺选票、辱骂工作人员、大声喧哗等方式,干扰破坏换届秩序。
(二)处理结果
赵某甲、赵某乙因干扰破坏换届秩序被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区分局行政拘留8日。
二、邹城市太平镇幸福新村干扰破坏换届秩序案
(一)简要案情
2021年3月23日,在邹城市太平镇幸福新村“两委”换届时,张某某(群众)采取辱骂他人等方式扰乱会场,导致会议无法正常进行,干扰破坏换届秩序。
(二)处理结果
张某某因干扰破坏换届秩序被邹城市公安局行政拘留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