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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序推进!济宁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总体安排

3月23日上午,济宁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济宁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情况。

一、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总体安排

根据疫苗生产供应能力情况,为稳步提高新冠病毒疫苗人群接种覆盖率,按照国家和省部署,济宁市按照重点人群、疾病传播风险较高人群、重症高风险人群和其他人群依序推进的原则,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接种。

第一阶段,去年12月起,对涉进口冷链物品的搬运、运输等相关人员,因公、因私出国工作学习等重点人群进行接种,目前已基本完成。

第二阶段,从现在起到6月底,全面开展18—59岁人群疫苗接种工作,优先覆盖疾病传播风险较高人群,同时对身体状况较好的老年人进行接种。

第三阶段,下半年,逐步推进老年人和基础性疾病患者等高风险人群接种。

第四阶段,继续扩大人群接种范围,建立人群免疫屏障。

二、前期重点人群接种工作进展情况

从去年12月份开始,先行对涉进口冷链物品的搬运、运输等相关人员,国内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因公、因私出国工作、学习人员,医疗卫生人员等重点人群开展了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截至3月21日,全市累计接种疫苗56.49万剂次,接种人员36.58万人,接种总剂次、接种人数均居全省第1位,接种工作整体推进顺利,目前未发现严重异常反应。

三、下步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安排

接下来的接种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全力保障接种工作安全有序实施,我们将重点做好6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健全疫苗接种机制。市县两级均成立了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市级统筹、县级负责、突出重点、组织有序、确保安全”的原则,市里制定印发了《济宁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总体实施方案》和相关技术工作规程,各县市区正在细化方案,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科学划分接种工作责任网格至最小单元,全面摸清网格内人员底数,科学制定人员组织安排计划,有序组织接种。

二是做好疫苗供应保障。省里建立了新冠病毒疫苗省级统一采购、统一结算、统一调配机制,免费为居民提供接种服务。我们将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疫苗接收、储存、供应、分发等工作,建立完整的疫苗出入库登记台账,做到账物相符。同时,将疫苗流通和接种信息全面纳入疫苗电子追溯系统和免疫规划信息系统管理,确保疫苗最小包装单位可追溯核查。加强运输人员安全教育,杜绝无关人员接触疫苗货物,严防运输过程中流向失控。

三是统筹设置接种点。首先,对全市所有201处预防接种门诊进行扩容,分区域独立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其次,在全市53处独立设置的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增加成人预防接种门诊职能。在全市没有预防接种门诊或独立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增设成人预防接种门诊,承担新冠病毒疫苗的接种任务。第三,各县市区利用大中型场馆、学校等,设立新冠病毒疫苗临时接种点。比如济宁医学院,在两天内,就完成了万余人的接种任务,效率非常高,这也增添了我们对疫苗接种工作的信心。此外,各县市区城区及所有乡镇均组建“流动接种队”,主动为边远、人口分散的农村地区集中提供接种服务。目前,全市正在积极扩大疫苗接种队伍,分期分级开展接种人员培训,确保所有参与接种和医疗救治人员经过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是优化疫苗接种流程。原则上实行集体预约接种。近期,省里将逐步开通金苗宝APP、健康山东服务号、健康码等移动应用终端在线预约、接种记录查询等功能,实施多平台精准预约。各单位(村居)为预约接种的责任主体,负责做好本单位(村居)接种人群的宣传发动、登记预约、现场组织等,整体推进接种工作。单位(村居)要与接种单位建立信息联系反馈机制,接种前与接种单位商定接种日期,接种后组织好第二针疫苗接种衔接以及应种未种人员补种工作。接种单位根据预约情况有序提供接种服务,落实接种场所疫情防控措施。

五是规范开展疫苗接种。接下来,我们将督促接种人员严格掌握疫苗适用人群和接种禁忌,如实记录询问情况,严格落实接种后30分钟现场留观要求,保证接种安全。每个县市区成立疫苗接种医疗救治保障专家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划分责任区域,确保每个接种点都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人员值守,每个临时接种点都有救护车现场驻守、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随时处置可能出现的异常反应。

六是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步,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将保持标准不降、措施不松、力度不减,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加强疫情多点监测,提高监测报告敏感性;持续做好入境来济人员服务管理,加强高风险人员排查,严格落实“应检尽检”;从严从实抓好进口物品防控,加强重点场所管控,实施最严格的院感防控,巩固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在这里,也希望媒体朋友们帮我们多做工作,继续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广泛宣传疫苗接种的必要性和有效性,引导社会公众积极主动参与接种,同时继续倡导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良好卫生习惯,齐心协力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争取早日战胜新冠肺炎疫情。

你关心的新冠疫苗接种常见问题

1、前期我市开展了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作为市场监管部门如何保障疫苗的质量安全呢?在这次大规模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中,市场监管部门又将采取哪些措施来保障疫苗质量安全?

保障疫苗质量安全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重要责任。新冠病毒疫苗上市以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认真践行“人民药监为人民”的理念,以人民的生命健康高于一切为标准,全力以赴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流通质量监管工作,前期已开展对全市12家疾控机构和194家指定接种单位的全覆盖检查,按照国家局、省局的规定,组织辖区内12家疫苗配送单位开展了自查自纠,市局组织了6个督导检查组,对全市疾控机构新冠病毒疫苗管理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同时随机抽查部分新冠病毒疫苗指定接种单位,经检查,全市新冠病毒疫苗购进、储运和使用管理符合规范,疫苗质量安全有保障。

当前,我市将开展新冠病毒疫苗大规模接种。作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以“四个最严”要求,全力做好疫苗流通质量监管工作,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配合好疫苗接种工作。

一是制定方案和计划,全面强化疫苗流通质量监管。制发工作方案和检查计划,督促疫苗配送企业、疾控机构、接种单位严格落实《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要求,规范疫苗储存、运输行为,加强温度控制管理,确保疫苗的储运温度符合要求。

二是继续开展疫苗质量执法全覆盖检查。在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全市疫控机构和接种单位继续开展全覆盖检查,做到疫苗储存运输到哪里、质量监管就跟到哪里。工作中,进一步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的沟通协调,切实形成监管合力。

三是配合做好疑似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置。对疑似有质量问题的疫苗,我们将立即组织开展分析、研判,依法采取适当的措施加以处置和控制,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对疑似有质量问题的疫苗,大家可以拨打我局药品市场监督管理科电话3321582进行反映举报。

2、疫苗及接种费用对受种者来说是免费吗?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疫苗接种工作,对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提出了明确要求。市医疗保障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指示精神,根据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印发的《济宁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总体实施方案》(济指发〔2021〕1号)和山东省医疗保障局、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印发的《山东省关于做好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鲁医保发〔2021〕6号)要求,本轮新冠病毒疫苗实行免费接种政策,在受种者知情、同意、自愿的前提下,自2021年2月6日起,按国家议定价格采购的疫苗及接种费用(含注射器)由医保基金负担,财政根据实际接种疫苗及接种费用,对医保基金给予补助。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接种对象,无论是否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均可享受免费接种政策,受种者个人不负担任何费用。联系方式:市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监督科科长张申峰,2969510。

3、目前我市接种使用的是什么疫苗?有效性和安全性如何?

济宁市目前使用的是全病毒灭活疫苗,通过一定方法使新冠病毒失去感染性和复制力,同时保留能引起人体免疫应答活性而制备成的疫苗。灭活疫苗是传统经典的疫苗制备方式,属于成熟、可靠、经典的疫苗制备手段,相对于其它疫苗研制技术而言,灭活疫苗研发平台成熟、生产工艺稳定、质量标准可控、保护效果良好、研发速度快,且易于规模化生产,具有国际通行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评判标准。国外媒体发布的现有新冠病毒疫苗安全性排名,前四名都是中国的疫苗。

临床研究表明,接种新冠灭活疫苗第一剂后14~28天抗体阳性率约60%~90%;接种第二剂28天后抗体阳性率均达90%以上,并形成持续保护。由于新冠病毒疫苗出现还不到一年,疫苗能提供多长时间的保护还不能下结论,但目前数据显示,疫苗保护期在半年以上是没有疑问的。需注意的是,到目前为止,任何疫苗的保护效果都不能达到100%。少数人接种后未产生保护力,或者仍然发病,与疫苗本身特性和受种者个人体质均有关。所以大家还是要继续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这些良好卫生习惯,必要时仍应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核酸检测。

关于新冠肺炎疫苗的安全性,我国疫苗在研发、试验、审批、上市、储存、运输、接种等全流程都有非常严格的管理规定。有完善的疫苗冷链系统保障,储存和运输均严格按照规范执行。接种单位、医护人员都经过了专业培训和严格审核,按照标准操作程序进行接种。

新冠疫苗的不良反应发生情况和既往已用的上市疫苗同类品种相比,结果是类似的,没有出现异常的情况。少数人接种后接种部位有红肿、硬结、疼痛,极少数人出现发热、乏力、恶心、头痛、肌肉酸痛等症状,通常无需处理,一般1—2天可自行恢复。目前,全国已累计报告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已经超过了7000万剂次,异常反应率仅3/10万,进一步证明我国疫苗是安全的。

4、我国的疫情总体平稳,感染风险比较低,还需要接种疫苗吗?又有哪些人不能接种新冠疫苗?

虽然我国疫情形势总体平稳,但仍然存在疫情输入和局部流行风险。对绝大多数人来讲,如果没有针对新冠病毒的免疫力,就有患病可能。所以,预防新冠肺炎病毒感染,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就是接种疫苗。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能够对个体进行有效保护,降低感染率、重症率和病亡率。人群中疫苗接种率达到一定程度,可形成有效的群体免疫屏障,阻断新冠肺炎传播。目前,疫苗说明书所适用的人群,在没有接种禁忌症的情况下,都应该接种新冠疫苗。我在这里建议大家尽快接种疫苗,早日获得免疫力、保护力。

从现在开始到6月底,按照国家和省部署,全面开展18—59岁人群疫苗接种工作,优先覆盖疾病传播风险较高人群,同时对部分身体基础状况较好且感染风险较高的老年人和其他需要优先接种人群进行接种。

对于疫苗或者疫苗成分过敏,有过疫苗接种严重过敏反应的,有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疾病、未控制的癫痫、脑病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不适宜接种新冠疫苗。当然,有一些因食物过敏、花粉过敏,或者其他药物,包括青霉素过敏,这是可以接种疫苗的;有严重慢性病的,精神疾病史或家族史,有血小板减少症或者出血性疾病的,免疫功能受损的人群慎用;怀孕的、哺乳期女性、各种疾病急性发作时要暂缓接种。当然,后期会随着研究数据的不断积累,作为暂时的禁忌会发生改变。

5、疫苗对病毒变异或其他国家毒株是否有效?是否会像流感疫苗需要每年接种?

从全球对新冠病毒变异的监测情况看,目前尚无证据证明病毒变异会使现有的新冠疫苗失效。不过,世界卫生组织、各国研究机构、疫苗生产企业等都在密切关注新冠病毒变异情况,也在开展相关研究,这将为后续疫苗的研发及应用提供预警和科学分析依据。新冠疫苗是否会像流感疫苗一样每年接种,需要继续针对病毒变异对疫苗接种效果的影响和疫苗的保护持久性等方面开展研究。

6、新冠肺炎疫苗到哪里接种,什么时间接种,接种疫苗前后有哪些注意事项?

按照国家和省部署,我市按照重点人群、疾病传播风险较高人群、重症高风险人群和其他人群依序推进的原则,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接种。第一个阶段目前已基本结束,从4月份到6月份,我们将实施第二阶段的接种,届时,全市201处预防接种门诊、53处独立设置的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和临时接种点均可接种新冠疫苗。具体地点,请广大市民关注单位、社区的公告。

接种前,需要了解新冠疫苗接种相关知识,了解接种点的接种流程,确定是否需要提前预约,按要求带好身份证,接种当天穿宽松的衣服方便接种,出门时戴好口罩。建议与其他疫苗分开接种,并且与其他疫苗的接种间隔不少于14天。但是如有狂犬病暴露者需接种狂犬病疫苗的,应优先接种狂犬疫苗。接种时,要主动告知医务人员你的健康情况,医生会帮助判断是否可以接种;认真阅读知情同意书并签字,按照要求进行接种,并确认第二针接种时间。接种后,应在接种现场留观30分钟,没有异常情况后才可离开。回家后如出现不良反应相关症状,需报告接种点工作人员,必要时及时就医。在这里提醒广大市民,接种时要全程戴好口罩,按接种点标识有序排队,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此外,如有更多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方面的问题,欢迎拨打疾控中心24小时值班电话咨询,电话号码是2655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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