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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城区公交专用道即将启用,这些小细节请注意

日前,济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了《关于规范济宁城区公交专用道通行秩序的通告》。通告中有六条主干道新纳入了公交专用道的管理。新规于1月1日起实施,和以往相比,其中一些细节变化还得注意。

按照2019年底交警部门发布的《关于规范济宁城区公交专用道通行秩序的通告》要求:高峰时段,在特殊情况下客运车辆可以借用公交专用道,但从实际执行情况来看,部分出租车司机没有搞清楚借用和占用的区别,认为出租车可以走公交专用道。今年年底,交警部门发布了新的《关于规范济宁城区公交专用道通行秩序的通告》,对其中部分内容做了调整,将在特殊情形中可借用公交专用道的客运车辆改为大型客运车辆。

济宁市交警支队交管科副科长周涛介绍说,《通告》里写明可以借用公交车专用道,特别强调的是大型客运车辆,上次发的《通告》写的是营运车辆,很多出租车司机认为出租车也属于营运车,所以进入公交车专用道,此次《通告》专门强调的是大型客运车辆,所以出租车不可以占用公交车专用道。

通告明确指出,早晚高峰时段,出租车在特殊情况下已经由原来可以借用公交车专用道变为不可以借用。借用和占用,一字之差,都有可能面临处罚。济宁市交警支队交管科副科长周涛还说,对于违反规定,进入公交车专用道的车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办法》相关规定做出处罚。对非机动车占用公交车专用道的会处以五十元的罚款,对于机动车占用公交车专用道的会处以一百元的罚款。

关于规范济宁城区公交专用道通行秩序的通告

为有效规范我市城区公交专用道通行秩序,保障公交优先通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文件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洸河路一崇文大道(西外环至海川路段)、金宇路一大禹路(西外环至同济路段)、太白楼路一孟子大道(西外环至海川路段)、建设路一车站南路(任城大道至渔皇路段)、运河路(太白楼路至车站西路段)、车站西路(济安桥路至建设路段)公交专用道进行规范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交专用道专用时段

公交专用道专用时段为每天7时—9时、17时—19时,禁止除公交车辆以外的其他社会车辆在公交专用道专用时段内行驶、停放。其它时段,社会车辆可以借用公交专用道行驶,但不得妨碍公交车正常行驶及进出站。

二、可以借用公交专用道的特殊情形

(一)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大型客运车辆及校车;

(二)公交专用道设置在路口右转导向车道的,其他车辆允许借用公交专用道右转通行;

(三)遇到交通管制或突发事件时,应当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

对违反规定使用公交专用道的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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