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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社会车辆占用!明年1月1日起济宁城区规范使用公交专用道

关于规范济宁城区公交专用道通行秩序的通告

为有效规范我市城区公交专用道通行秩序,保障公交优先通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文件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洸河路一崇文大道(西外环至海川路段)、金宇路一大禹路(西外环至同济路段)、太白楼路一孟子大道(西外环至海川路段)、建设路一车站南路(任城大道至渔皇路段)、运河路(太白楼路至车站西路段)、车站西路(济安桥路至建设路段)公交专用道进行规范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交专用道专用时段

公交专用道专用时段为每天7时—9时、17时—19时,禁止除公交车辆以外的其他社会车辆在公交专用道专用时段内行驶、停放。其它时段,社会车辆可以借用公交专用道行驶,但不得妨碍公交车正常行驶及进出站。

二、可以借用公交专用道的特殊情形

(一)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大型客运车辆及校车;

(二)公交专用道设置在路口右转导向车道的,其他车辆允许借用公交专用道右转通行;

(三)遇到交通管制或突发事件时,应当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

对违反规定使用公交专用道的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

特此通告。

济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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