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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济宁市污染防治督查组对典型问题进行暗访曝光

12月16日,为有效应对新一轮重污染应急过程,济宁市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召开动员会,决定12月中下旬在全市开展六大污染源督查行动。

本次督查时间为12月16日-19日,由济宁市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分别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实施督查,并对典型问题进行曝光。

督查内容

1,企业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落实情况

2,散煤管控情况

3,餐饮行业高污染燃料使用情况

4,各类扬尘源管控情况

5,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情况

6,秸杆和露天焚烧情况

督查重点

1,扬尘污染源

督查各类施工工地、物料堆场、停车场、物流园区、工业企业内部场地扬尘管控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是否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控“8个百分之百”要求。秋冬季绿色施工标杆企业是否符合豁免标准,重点检查施工工地、露天非煤矿山开采、石材加工和砂石加工企业等是否满足行业导则要求。督查济宁主城区和县(市、区)城区道路、普通国省道、县乡道路保洁措施是否落实到位,重点检查建筑工地、电厂、非煤矿山等专用道、周边道路以及城乡结合部、县乡交界处等重要路段是否强化保洁力度。

2,机动车辆、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情况

现场督查是否存在重型柴油车闯禁行区,柴油货车超标排放和冒黑烟,渣土车不封闭运输、带泥上路、超载运输、无牌无证运输等行为,各重点用车单位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是否登记注册并取得环保标牌。重点检查临荷路、南二环等重点路段和各县市区外环大货车通行情况。

3,散煤污染、露天焚烧污染管控情况

现场督查济宁主城区和各县(市、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是否存在燃烧散煤现象;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和已完成“煤改气(电)”且具备取暖条件的用户,是否存在使用散煤和生物质取暖现象;是否存在露天焚烧秸秆、枯枝落叶、垃圾的行为。

4,餐饮行业高污染燃料使用情况

现场督查餐饮门店、餐饮服务项目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卫生医疗机构等单位食堂是否存在使用高污染液体燃料(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汽油、柴油、燃料油等各类油类品种)的现象;餐饮企业是否存在未按照要求配备油烟净化设施或不正常使用净化设施或未及时清洁、更换净化设备的现象。

5,重污染应急管控情况

启动重污染应急期间,督导检查应急响应启动情况、网格员驻厂情况、应急台账建立情况、企业技术人员值守情况、应急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应急取得的效果等,重点检查存在问题情况,如措施落实不到位、台账建立不完善、弄虚造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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