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塑料污染防治的决策部署,有序推进部分禁止、限制塑料制品的生产和销售,强化源头治理,济宁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塑料购物袋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
产品质量监督科、市质检所抽调工业产品监管人员、业务骨干从全市生产、流通领域抽取具备提携功能的塑料购物袋样品10批次,抽取样品将依据国家标准GB/T 21661《塑料购物袋》和商品明示质量标准,重点检测塑料购物袋的标识、印刷质量、跌落性能、封合强度、落镖冲击等指标。产品检验工作正在进行中。
下一步,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继续深入开展购物袋、农膜等塑料制品排查治理工作。从群众举报、行业反映、日常巡查等方面梳理摸排一批违法线索,在专项行动中有针对性地进行执法查处,确保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温馨提示:消费者在选购塑料购物袋时应注意观察其表面应有中文标识、标明厂名、厂址、产品名称、承重、尺寸规格等信息。食品用塑料袋还应注明“食品用”字样。
此外,选购塑料购物袋时还应根据不同的用途选择不同规格尺寸和承受重量。塑料购物袋标识上标注的厚度应大于等于0.025mm。优质塑料袋结实耐用,强度高,不会轻易撕掉;劣质塑料袋添加了有害物质,使用起来不结实,容易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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