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中国银行济宁分行银行卡部组织集中学习了《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1月1日起实施,银行卡业务涉及利率管理,支付、清算管理、反洗钱管理、征信管理等诸多内容。沈主任要求各岗位员工晨会后要再深入的学习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并做好本业务的相关消保内容的培训传导,业务营销过程中要充分做好解释和宣传,切实做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对因工作原因获取的消费者相关金融信息要妥善保管和存储,防止信息遗失、损毁、泄露,尤其是分期业务档案、商户申请资料、银行卡卡表等。
下一步,银行卡部将继续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结合自身实际,将消费者保护工作融入日常工作各方面,为金融消费者提供更优质高效的服务。(仲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