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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述法+两督察”济宁市部署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

为切实发挥党政主要负责人“关键少数”的关键作用,进一步提升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水平,9月30日,济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印发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实施方案》,规定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推进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

方案明确述法主体为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并根据岗位特点规定了各自的述法内容。县(市、区)党委主要负责人主要围绕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加强法治建设规划、支持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等7个方面;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主要围绕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加强依法行政等10个方面;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主要围绕正确履行部门职能、优化营商环境、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等12个方面进行述法。

方案明确采取“三述法+两督察”的方式开展:一是委员会会议述法,抓关键点,选取部分述法主体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述法,发挥典型示范的带动作用;二是年终述职述法,带责任线,将述法工作列入年终述职考核内容,纳入综合考核体系,与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等工作相结合;三是年度书面述法,促法治面,各述法主体主要负责人每年提交专门书面述法报告,并明确了书面述法要把好文字关、内容关、评议关、评定关、问责关五个关口。将采取年度法治督察和专项督察的方式,促使党政主要负责人更好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为年度全面法治督察的重要内容,通过抓“一把手”,促使“一把手”更好的履职尽责;二是适时针对年度重点法治工作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法治督察,通过领导责任落实,抓重点、强弱项、补短板,实实在在的解决问题。

近年来,济宁市法治建设亮点纷呈,取得了长足进展,为济宁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实施方案》的实施,将有效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为全市各项工作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在法治领域的满意度、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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