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的规定,为了增强全民的国防观念,人防意识和对重大自然灾害的防范意识,全面提高我市防空警报快速反应和广大群众对警报音响识别能力,检验人防警报设备的技术状况,保证警报设备在紧急状况下的有效使用。经市政府同意,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将于9月18日上午10:00在邹城市市区试鸣防空警报。防空警报音响鸣放顺序为: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试鸣3遍为一个周期,时长3分钟)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长3分钟)
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
以上信号间隔3分钟。
请广大市民听到防空警报后,不要惊慌,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