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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1048万!任城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吴茂民受贿案一审宣判

近日,由济宁市任城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泗水县教育和体育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吴茂民涉嫌受贿案一审宣判。法院以受贿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六十万元,违法所得依法予以没收。

经审理查明,2011年1月至2019年中秋节,被告人吴茂民先后利用担任山东省泗水县苗馆镇党委书记、泗河街道党工委书记、教育和体育局局长兼党组书记的职务之便,在工程项目拨款、学生入学、征地拆迁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收受24家单位负责人及个人所送现金共计1048万元人民币,其中556万元系被告人吴茂民向相关人员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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