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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济宁市任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出炉

关于2020年任城区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及管理工作的意见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的通知》《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宁市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通知要求,为保障任城区城区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结合任城教育实际,并经区政府批准,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等相关教育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办法,规范招生工作秩序,严格入学资格审验,保持政策基本稳定,确保任城区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统筹、部门联动原则。统一招生时间,统一入学办法,严格规范管理,将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作为政府重点工作予以保障。

(二)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继续实行小学服务区招生和初中对口直升入学办法,确保符合入学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三)坚持“房户一致优先”原则。适龄儿童户籍、自有房产和实际居住的地址一致,自有房产为适龄儿童或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所有,且满足房产和户籍时间要求的,优先安排学位。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工作信息,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三、招生区域和户籍界定

任城区城区区域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是指2008年行政区划调整前的老城区,即目前阜桥街道、古槐街道、金城街道、观音阁街道、越河街道、仙营街道、济阳街道、南苑街道所辖区域。第二部分包括三块区域,一是东至洸府河,南至任城大道,西至济安桥北路,北至任兴路;二是东至琵琶山路,南至金宇路,西至西外环路(原105国道),北至任城大道;三是杜庙村。且上述区域须为任城区行政管辖区域。

任城区城区户籍指渔山派出所、东门派出所、解放路派出所、济阳派出所、越河派出所、太白东路派出所、阜桥派出所、观音阁派出所、红星东路派出所、运河派出所、红星新村派出所、南辛庄派出所、常青路派出所、共青团路派出所、红星西路派出所管理的户籍,和任兴路派出所、南张派出所管理的房户地址(区域包括东至洸府河,南至任城大道,西至济安桥北路,北至任兴路;东至琵琶山路,南至金宇路,西至西外环路,北至任城大道以及杜庙村)一致的户籍。

四、学校服务范围和招生计划

(一)2020年任城区城区小学招生服务区范围(见附件1)

(二)2020年任城区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见附件2)

(三)2020年任城区城区小学服务区内五年级毕业学生初中入学分配去向(见附件3)

(四)2020年任城区城区部分初中学校招生服务区范围(见附件4)

五、小学入学条件和方式

(一)小学入学条件

1.入学年龄

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残疾儿童可适当延缓一年入学。

确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任城区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其父母要将延缓入学的书面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报任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审核备案,审核同意后办理延缓入学手续。延缓期一般不得超过一年,期满后仍不能入学的须重新申请。

2.任城区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

按照“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和“房户一致优先”原则,具体情况要求如下:

(1)户口簿户主为适龄儿童父母,其父母或适龄儿童本人有自有房产(指住宅类,下同),且户籍、房产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适龄儿童应在房产地址所在服务区学校入学。入学适龄儿童父母需提供身份证、全家户口簿、房产证明和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等。

(2)适龄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上,房产为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和其父母共有,适龄儿童父母占房屋产权比例合计不低于50%,且户籍、房产与实际居住的地址一致,适龄儿童可在房产地址所在服务区学校入学。入学适龄儿童父母需提供身份证、全家户口簿、房产证明和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等。

(3)适龄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上,房产为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所有,适龄儿童本人和其父母在任城区城区无自有房产,且户籍、房产与实际居住的地址一致,适龄儿童可在房产地址所在服务区学校入学。入学适龄儿童父母需提供身份证、全家户口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明、由房产管理部门开具的适龄儿童本人和其父母名下房产情况证明,以及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等。

(4)适龄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是任城区城区户籍,且其父母租住房管部门管理的公房、公共租赁房、廉租房,适龄儿童可在租房地址所在服务区学校入学,如租房地址所在服务区学校无学位,由任城区教育和体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学校入学。入学适龄儿童父母需提供身份证、全家户口簿、住房证明(房管部门颁发的《公共租赁证》、《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证》、《廉租住房租赁证》)、由房产管理部门开具的适龄儿童本人和其父母名下房产情况证明,以及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等。

(5)入学适龄儿童及其父母至少一方户籍登记地址和其父母或本人房产登记地址不一致的,原则上在实际居住自有房产地址所属服务区学校入学,如所属服务区学校无学位,由任城区教育和体育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入学适龄儿童父母需提供身份证、全家户口簿、房产证明和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等。

(6)适龄儿童和其父母至少一方是任城区城区户籍,且在任城区城区无自有房产的,可在任城区城区学校入学,由任城区教育和体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学校。入学适龄儿童父母需提供身份证、户籍证明、租房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租赁期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出租者“个人房屋租赁税收缴纳证明”或免税收缴纳证明和房产证明等)、由房产管理部门开具的适龄儿童本人和其父母名下房产情况证明,以及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等。网上报名后,于2020年8月9日至11日到任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审验证明材料(包括原件及复印件)。

(7)任城区城区寄放户籍适龄儿童(户籍登记地址的户主不是适龄儿童父母或直系亲属),建议回其父母实际居住地入学。确需在任城区城区入学的,由任城区教育和体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学校。网上报名后,于2020年8月9日至11日到任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审验证明材料(包括原件及复印件)。

3.任城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2020年任城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继续采取积分入学办法,本办法仅适用于任城区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具体办法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任城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办法(暂行)>的通知》(济任政办字〔2020〕16号),可以通过“中国·任城教育和体育局” (//www.rencheng.gov.cn/jt/)官方网站“公众服务”栏目或搜索关注微信公众号“任城教育体育”查看。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达到入学积分要求的,确保在任城区城区学校(含城乡结合部部分公办学校)入学;未达到积分入学要求的,根据省教育厅“确因学位限制无法满足随迁子女入学要求的,要及早告知学生家长并说明原因。随迁子女要求回流出地入学的,流出地要妥善安排”要求,返回流出地入学。

温馨提醒:任城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符合流出地小学报名条件的,可以在流出地小学招生报名时申请入学,不影响在任城区城区按照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学。

4.政策性保障适龄儿童(包括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指战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外籍、港澳台籍适龄儿童少年,华侨归侨子女、外籍华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入学,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5.房产、户籍时间要求

从2016年9月1日起,原则上五年内每套房产非同一产权人不可再次享受政策内入学机会。2020年入学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0日。房产情况证明开具时间为2020年7月1日至8月10日。

(二)小学入学方式

2020年,继续使用“济宁市任城区适龄儿童入学服务平台”,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按照网上申报、现场审验和复核录取的程序进行。入学适龄儿童须在网上进行注册报名,否则无法生成学籍。8月5日至7日,通过张贴招生简章、发布微信等方式进行招生入学宣传。

1.任城区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

(1)申报。8月8日上午8:00至8月10日,各学校服务区内(“服务区内”含义对应前面“2.任城区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1)至(5)条件要求,下同)适龄儿童进行网上报名,由其父母登录所属学校网站、平台专用网址(http://rcxxrx.rcqzty.com)或“中国·任城教育和体育局”官方网站(http://www.rencheng.gov.cn/jt/), 进入“济宁市任城区适龄儿童入学服务平台”窗口,点击“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信息采集系统”,按要求填写信息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所填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

(2)审验。8月9日至11日,各学校服务区内适龄儿童完成网上报名后,按学校告知的具体时间,由其父母携带适龄儿童并持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明、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到学校现场审验确认,签订《小学入学诚信承诺书》等。公安、住建等相关部门协助学校复验家长提交的证明材料,并对家长提交材料进行拍照存档,实行一生一档(电子包),同时学校进行家访核实相关信息。

(3)派位。8月15日,公布济宁市霍家街小学总校区、济宁市东门大街小学总校区、济宁市北门里中心小学、济宁市实验小学总校区、济宁市枣店阁中心小学、济宁学院附属小学招收服务区内适龄儿童后剩余学位。

8月17日,对符合8月11日前完成到学校现场审验确认且非任城区教育和体育局统筹安排,并自愿申报济宁市霍家街小学总校区、济宁市东门大街小学总校区、济宁市北门里中心小学、济宁市实验小学总校区、济宁市枣店阁中心小学、济宁学院附属小学的其中一所小学剩余学位的适龄儿童,采取电脑派位方式确定入学资格,派位录取结果在“济宁市任城区适龄儿童入学服务平台”公布。通过电脑派位获得自愿申报学校入学资格的适龄儿童,可到自愿申报学校就读;未获得自愿申报学校入学资格的适龄儿童,须回自有房产所在服务区学校就读。

任城区城区以共青团路(包括南北外延线路段)和红星路交叉线划分为四个片区,分别为东南片区(指城区共青团路以东、红星路以南的区域)、西南片区(指城区共青团路以西、红星路以南的区域)、西北片区(指城区共青团路以西、红星路以北的区域)和东北片区(指城区共青团路以东、红星路以北的区域)。符合申报条件的适龄儿童,可以根据现场审验确认的居住地址界定所属片区。

东南片区对应申报学校为济宁市实验小学总校区和济宁市枣店阁中心小学,西南片区对应申报学校为济宁市霍家街小学总校区,西北片区对应申报学校为济宁市东门大街小学总校区和济宁市北门里中心小学,东北片区对应申报学校为济宁学院附属小学。符合申报条件的适龄儿童不得跨片区申报学校,否则申报无效。

(4)录取。8月18日至21日,任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对任城区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资格和程序复核。

8月22日,通过“济宁市任城区适龄儿童入学服务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2.任城区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

(1)申报。8月8日上午8:00至8月10日,符合申请积分入学基本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人员子女,由其父母登录专用网址(http://rcxxrx.rcqzty.com)、“中国·任城教育和体育局”官方网站(http://www.rencheng.gov.cn/jt/),进入“济宁市任城区适龄儿童入学服务平台”窗口,点击“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报名审核系统”,按要求填写信息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所填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

(2)审验。8月10日至17日(星期日除外),网上注册成功提交后打印报名表,由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父母带齐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报名表,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一次性提交材料审验,并确认积分。

8月18日至22日,对所有确认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积分及排序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内,如对积分有异议,随迁子女父母可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再接受复核;复核积分过程中,不再接受补充材料。

(3)录取。8月23日上午6:00,根据招生计划核定接收随迁子女入学的任城区城区公办小学(含城乡结合部部分公办学校)及其剩余学位数,确定随迁子女积分入学资格线,并在“济宁市任城区适龄儿童入学服务平台”公布。

8月23日上午8:00至8月24日上午12:00,凡达到随迁子女积分入学资格线的,可进入“济宁市任城区适龄儿童入学服务平台”窗口,点击“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志愿填报系统”,在网上自愿选报1—3所就读学校。

8月24日下午,采取电脑派位方式,按照“积分优先、遵循志愿”原则,确定第一轮录取名单,并在“济宁市任城区适龄儿童入学服务平台”公布。

8月25日,第一轮未被录取的随迁子女,可根据公布的第一轮招录后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及剩余学位数,进入“济宁市任城区适龄儿童入学服务平台”窗口,点击“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志愿填报系统”,进行第二次网上自愿选报1—3所就读学校,并须注明是否同意调剂。

8月26日,采取电脑派位方式,按照“积分优先、遵循志愿”原则,确定第二轮录取名单,并在“济宁市任城区适龄儿童入学服务平台”公布。同时,未被第二轮选报学校录取且同意调剂的随迁子女,由任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调剂,调剂录取名单在“济宁市任城区适龄儿童入学服务平台”公布;不同意调剂的,视为自愿放弃入学资格。

8月27日,已确定录取资格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父母携带适龄儿童,并持积分确认单及身份证、全家户口簿、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到录取学校进行现场复核确认,签订《小学入学诚信承诺书》等,同时学校进行家访核实相关信息;在复核过程中,发现不符合入学条件和要求的,取消入学资格。

8月28日,任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对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资格和程序复核后,通过“济宁市任城区适龄儿童入学服务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六、初中入学方式

(一)招生办法

继续实行“相对就近,对口直升”的免试招生办法。按照“一所初中对应几所小学”、“一所小学对应几所初中”、“几所初中对应若干小学”的办法,由就读小学根据其服务区内五年级毕业学生的居住地址分配到相对就近的初中学校就读;非服务区内的五年级毕业学生,则根据学生户籍、自有房产和实际居住地址等相关信息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学校就读。

济宁市第十五中学南校区、运河校区和济宁市实验初中总校区、任和校区、任祥校区、任贤校区实行服务区招生。凡在学校服务区具有实际居住的自有房产、户籍与房产登记地址一致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均可持有效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对应服务区学校报名。具体招生入学条件对应前面“2.任城区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1)至(5)条件要求。

(二)时间安排

1.8月中旬,济宁市第十五中学南校区、运河校区和济宁市实验初中总校区、任和校区、任祥校区、任贤校区完成招生报名后,各小学对五年级毕业学生进行初中入学分配。

2.8月下旬,任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对分配情况进行复核后,由小学发放初中入学通知书。

七、任城区城区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生活能自理、具备基本学习能力的适龄智障儿童到任城区特殊教育学校报名、适龄盲聋哑儿童到济宁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对不能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纳入学籍管理,开展送教上门服务。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可到所在服务区学校随班就读,任何学校不得拒绝接收。

八、民办学校招生

民办学校主要面向任城区招生,招生简章报任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备案后与公办学校招生同步进行,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选择生源。

九、转学和学籍管理

(一)申请转学条件和办法。根据省市学籍管理规定和任城区教育实际,义务教育阶段转学,需申请转学学生和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具有任城区城区户籍或房户地址一致户籍(户籍迁入需满半年),实际居住自有房产具有和开发商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或《不动产证》(或《房产证》),且房产符合“从2016年9月1日起,原则上五年内每套房产非同一产权人不可再次享受政策内入学机会。(针对小学段)”规定,一般于8月下旬向欲转入学校申请。若申请转入学校具有空余学位,一般在暑假开学后两周内办理转学,毕业年级一般不转学,城区内原则不转学。学生转学按照年级对应原则办理。

(二)学籍管理办理流程

1. 学籍转往任城区外学校办理流程。(1)申请人向转出学校提出转出书面申请。(2)转出学校留存申请,并根据学生转入学校和转入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学籍平台提交的转学信息进行审批或否决。(3)转出学校上级教育部门根据学籍平台转学信息审批或否决。

2. 学籍由任城区外学校转入办理流程。(1)申请人向转入学校提出书面转入申请。(2)转入学校同意转学后,在学籍平台提交转学信息,将相关佐证材料扫描或拍照上传。(3)转入学校上级教育部门根据平台信息审批或否决。(4)转出学校根据学籍平台转学信息审批或否决。(5)转出学校上级主管教育部门根据学籍平台转学信息审批或否决。

3. 任城区内转学办理流程。(1)申请人向转入学校提出书面转入申请。(2)转入学校同意转学后,在学籍平台提交转学信息,将相关佐证材料扫描或拍照上传。(3)转出学校根据申请人转学申请,对学籍平台转学信息审批或否决。(4)学校上级主管教育部门根据学籍平台转学信息审批或否决。

4. 休复学办理流程。(1)申请人向就读学校提出休复学申请。(2)经学校审核符合休复学规定的,在平台提交休复学申请,同时将县级(含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病历、相关医疗费用单据或其他有效证明(相关佐证材料)扫描或拍照上传。(3)学校上级教育部门根据平台信息审批或否决。

5. 学籍关键信息变更办理流程。(1)申请人向就读学校提出变更申请。(2)学校审核后在平台提交变更信息,将相关佐证材料扫描或拍照上传。(3)学校上级教育部门根据平台信息审批或否决。

十、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关系到学生、家长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教育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各部门、各单位要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纪律意识,自觉与政府决策保持一致,切实做到加强领导,周密组织,精心实施。各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校长负总责;要抽调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人员具体负责实施,明确分工,责任到人;通过各种方式宣传招生政策,及时发布学校招生信息,耐心接待家长来电来访,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二)规范招生秩序。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工作“十项严禁”纪律,按时间节点做好招生工作,不得提前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的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或其他形式测试选拔学生,不得把竞赛成绩、考级证明、培训经历等作为入学门槛。各学校要科学均衡配备班主任、任课老师等相关教育资源,对入学新生均衡编班、阳光分班,不得以任何名义设重点班和实验班。严把入学资格关,杜绝不足龄儿童、复读学生、信息造假等学生入学。小学应届毕业生须全部升入初中就读,严禁留级;坚决杜绝招收未毕业的小学学生。任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和城区各学校签订《2020年任城区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责任书》,对发生违规招生行为的学校和个人,一经查实,追究学校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依法控辍保学。各学校要严格履行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制定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协同街道和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重点保障残疾儿童、特困家庭儿童、留守儿童入学,确保任城区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任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将依托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对各学校控辍保学工作进行监测和定期通报,确保秋季学期开学前,除经教育、残联、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联合评定的不具备接受教育能力儿童外,做到应入尽入。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父母法律责任。

(四)严格学籍管理。严格落实“一生一籍、籍随人走”规定,9月20日前完成新生学籍注册工作,做到“四个严禁”:严禁在校学生重复建籍,严禁抢注学籍,严禁人籍分离,严禁为未报到学生注册学籍。严格实行招生计划管理,对未经批准突破招生计划和规定班额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五)严格公示制度。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公示制度,通过公示,让社会各界、学生家长了解招生入学政策,促进招生工作公开、透明。公示内容包括:招生电话、招生时间、报名方式、入学条件、服务区范围、招生计划、报名材料、编班情况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 2020年任城区城区小学招生服务区范围

2. 2020年任城区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计划

3. 2020年任城区城区小学服务区内五年级毕业学生初中入学分配去向

4. 2020年任城区城区部分初中学校招生服务区范围

济宁市任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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