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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高新区“优才计划”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确定

根据《2020年济宁高新区管委会“优才计划”公告》规定,将对初审通过的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核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4月16日(周四)— 4月17日(周五)

上午9:30-11:30 下午13:30-16:00

地点:济宁市高新区海川路8号产学研基地D3栋人才联盟311室。

二、需要提供材料

1、《2020年济宁市事业单位“优才计划”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考生本人签字);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同一张纸);

3、已毕业考生提供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不能提供报到证原件的,提供本人档案内报到证副本的复印件,复印件上标注“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已签订就业协议的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与签约单位的解除协议或签约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信》;

5、在职人员报名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信》;

6、留学回国人员报名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与报名时一致的1寸同底版照片3张(背面注明姓名和报考岗位);

8、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必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其他要求

1、本人因故不能参加资格审查委托他人代为递交审查材料的,须提供委托书(附件)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考生请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或材料准备不齐,造成资格审查无法正常进行的,视为自动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名条件的,取消其面谈面试资格;现场审查与网上初审不一致的,按现场审查结果为准。

3、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或弄虚作假等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4、考生请及时关注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官网相关通知公告,并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5、请各位考生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做好体温检测及消毒工作,佩戴医用口罩,相互之间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如有发热或其他不适合来资格审查情况的考生,请委托他人代办。

未尽事宜以《2020年济宁高新区管委会“优才计划”公告》为准。

咨询电话:0537-3255915

济宁高新区人事劳动保障局

2020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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