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济宁市委疫情处置指挥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健康通行码推广使用的通知》,加快健康通行码多场景普及应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秩序恢复。
《通知》要求,重点场所亮码通行。各机关事业单位、小区、村居、文化公共场所、景区、商业网点、企业等重点场所对进入人员一律开展体温检测,一律凭绿码通行。对没有申领健康通行码的、现居住在我市的所有人员,动员指导申领健康通行码。老年人、儿童、中小学生等不便使用健康通行码的,可在健康通行码“为家人代办”模块绑定家人健康通行码,代为出示或打印纸质健康码出行,有效期14天,与电子健康通行码具有同等效力。
《通知》强调,要统一办理程序,可在“健康山东服务号”微信公众号,或爱山东APP,或支付宝“电子健康通行卡”等渠道,填写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手机号码、国籍(地区)、居住地址、14天内接触史等基本信息,并做出承诺后,申领健康通行码。要规范应用管理,持有山东省健康通行码绿码的居民和各类服务人员亮绿码通行。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阻碍进入,不得采集个人其他健康信息。工作人员发现黄码或红码的,立即报告当地疫情防控部门。低风险省份来济人员须通过“来鲁申报”模块转码为山东省健康通行码,持绿码一律通行。各县(市、区)不得设置通行附加条件,非特殊情况不采取集中或居家隔离措施。非低风险省份来鲁人员仍按原规定执行。境外入济返济人员隔离期满后,经检测合格的通过“来鲁申报”模块申领健康通行码,经大数据比对自动赋码。
《通知》指出,要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市、区)要通过新闻媒体、广播、电视、新媒体、公益短信等方式,向群众宣传解读健康通行码的最新政策。加强对相关管理者或营业者的培训,指导群众和务工人员申领使用健康通行码。
《通知》明确,市委领导小组(指挥部)将通过查验、暗访、视频影像等形式,结合12345热线投诉举报,对各县(市、区)各单位应用山东省健康通行码情况进行核查,推广使用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予以通报批评。
附健康通行码申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