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决策部署,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能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为强化警示教育,现将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梁山县韩岗镇乡村建设办原主任王其山危房改造履职不力问题。王其山在负责全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履职不力,致使南袁口村村干部通过虚报危房改造资料,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3万元,用于村级事务支出,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8月,王其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嘉祥县嘉祥街道民政办主任、残联理事长张玉林失职失责问题。2016年以来,张玉林在对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人员定期复核工作中,对残疾人动态监管不到位,致使25名残疾人死亡后继续领取残疾人补贴,造成国家损失1.9万余元。2019年12月,张玉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泗水县苗馆镇查山峪村党支部书记陈井伍在扶贫项目建设中弄虚作假等问题。陈井伍在查山峪村实施光伏发电扶贫项目建设过程中,伪造材料,违反了项目建设程序;在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中,违规将自己纳入贫困户。陈井伍还存在其他违规违纪问题。2019年11月,陈井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微山县两城镇彭庄村党支部原书记张传亮办理低保优亲厚友问题。张传亮在协助镇政府从事低保审核上报工作中,明知其亲属黄某某不符合条件,仍为其申办了低保,违规领取低保金1.5万余元。2019年8月,张传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同月,取消黄某某低保资格,收缴其违规领取的低保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