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与徐州、菏泽、临沂等10市签署合作备忘录和有关协议,共推公积金一体化。
26日,淮海经济区住房公积金事业一体化发展首届主任联席会在江苏省徐州市举行。该区域内10个城市签署合作备忘录和有关协议,将聚焦住房公积金一体化。
根据合作内容,徐州、淮北、宿迁、宿州、菏泽、济宁、临沂、连云港、枣庄、商丘将推进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互享互认、贷款异地互认互贷、提取联查联防、征信信息互通互用、数据共享等业务协同。
具体合作内容包括,进一步打破区域壁垒,推动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互认,实现职工缴存资金转移接续;打破户籍壁垒,推动区域内住房公积金贷款同城化,实现异地职工购房贷款互认互贷;打破信息壁垒,实现各市之间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贷款业务、提取业务等信息资源的互通和共享;打破区划限制,实施区域内住房公积金联动执法,建立联合打击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合作机制等。
对于淮海经济区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将如何展开合作,徐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刘广昕介绍,将按照“3+N”发展模式推进。“3”,即实现一个目标:信息共享、异地互贷、优势互补、协同发展;构建一个平台:依托住建部综合服务平台,完善区域住房公积金信息服务平台;打造一个品牌:区域住房公积金行业齐力打造“淮海十城,惠民同行”淮海经济区住房公积金一体化特色服务品牌。“N”,即建立多项合作机制:探索建立区域内各市公积金中心主任联席会议制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稽查、宣传、信息技术等各类专题会议制度,建立业务合作联系群等分层次、分条线的协调合作机制。各市根据实际情况,在条件成熟情况下,逐步实现打破公积金不能跨市贷款的障碍,取消区域内职工购房贷款户籍地限制。
根据此次会上签署的《淮海经济区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合作备忘录》,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建立定期联系和合作的工作机制,共同研究探讨淮海经济区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建设中遇到的问题,交流和沟通有关信息,监督合作备忘录的执行。建立淮海经济区住房公积金事业一体化发展主任联席会议制度,并设立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信息、执法、文化、培训等若干专题交流合作组。联席会议实行轮值制,每年由一个城市公积金中心负责,轮值顺序协商排定,轮值城市负责召集相关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