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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事关济宁养老、医疗、老旧小区改造!山东公布65项重点任务

9月26日,经山东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通知,公布《大力拓展消费市场加快塑造内需驱动型经济新优势重点任务细化落实分工方案》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

一、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大力拓展消费市场、加快塑造内需驱动型经济新优势对推动我省新旧动能转换、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主动性,创造性开展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有实招、见实效。

二、狠抓责任落实。切实强化责任担当,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靠上抓,围绕重点任务制定工作台账,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压实责任到人,严格把控工作进度节点,按照时限要求逐项落实、对账销号、限时清零,确保各项工作目标按时按质完成。

三、加强统筹协调。注重与国家和我省已出台的促消费扩内需等相关政策进行有效衔接、协同呼应,最大限度释放政策叠加红利。省发展改革委要结合完善我省促进消费体制机制相关工作,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单位抓好落实。

四、强化督促检查。建立重点任务季报告制度,自通知印发之日起,各有关部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前主动向省发展改革委报送一次进展情况,对落实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研究提出对策建议,省发展改革委汇总后报省政府。省政府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促检查,对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的部门及其责任人通报批评。

《大力拓展消费市场加快塑造内需驱动型经济新优势重点任务细化落实分工方案》列出的重点任务共65项。其中明确,加快重大项目建设,以重点领域投资扩大内需,2019年完成投资1万亿元,其中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3300亿元。开展全省重大项目攻坚行动,做好亿元以上在建和计划新开工项目定期调度工作。完善配套政策,健全工作机制,定期调度交通、水利、能源、城建等补短板项目进展情况,确保2019年完成投资计划。

大力拓展消费市场

加快塑造内需驱动型经济新优势

重点任务细化落实分工方案

1、深度挖掘医养健康市场空间。

具体举措:制定医养健康产业领军人才开发路线图,明确人才培养和引进具体方案、任务目标和完成时限。筛选1-3个雁阵型医养健康产业集群,给予资金扶持。

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完成时限:2020年年底

2、扩大医养结合示范先行区范围。

具体举措:创建第二批医养结合示范先行市、县 (市、区),到2020年,医养结合示范先行区范围扩大到12个左右的市、120个左右的县 (市、区)、1200个左右的乡镇 (街道)。

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完成时限:2020年年底

3、实施“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建设行动计划。

具体举措:认真落实《山东省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建设行动计划 (2019-2020年)》,制定山东省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建设实施标准及责任分工方案。实施“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建设工作进展在线监测。

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完成时限:2020年年底

4、高水平建设国家医疗健康大数据北方中心、济南国际医学科学中心等医疗产业集聚区,增加优势医疗产品供给。

具体举措:指导济南市制定健康医疗大数据资源目录和管理方案,建设省市全民健康信息云平台。召开省市联席会议,组建国家医疗健康大数据北方中心第三集团。到2019年年底,北方中心一期项目3号楼土建部分竣工,济南市健康医疗大数据资源目录和管理方案编制完成。

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完成时限:2020年年底

5、积极发展医疗、护理、养老等商业保险,探索“以房养老”新模式。

具体举措:制定我省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方案,积极向国家争取试点资格,推动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在山东省试点。

牵头单位:山东银保监局

完成时限:长期

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推动已取得试点资格的两家人身险公司2020年年底前在山东省实质开展业务。

牵头单位:山东银保监局、省民政厅

完成时限:2020年年底

6、推动具备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开展企业化改制或公建民营。

具体举措:制定省级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细化评审标准和遴选规则,加强合同执行情况监管。

牵头单位:省民政厅

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

7、在全省选择10个县 (市、区)开展“文化消费示范县”创建工作。

具体举措:经过申报、资质审核、专家评审、公示等环节,筛选确定10个“文化消费示范县”创建单位,并发放文化惠民定向消费券,支持县乡村文化消费场所设施建设。

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完成时限:2019年年底

8、鼓励企业加盟山东文化惠民消费云服务平台。

具体举措:开展征集文化企业、旅游景区参与文化惠民消费季的相关工作,组织企业积极加盟山东文化惠民消费云服务平台。到2019年年底,企业加盟数达到1000余家。

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完成时限:2019年年底

9、支持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体验中心。

具体举措:对现有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体验场馆进行全面调查摸排,做好完善提升工作;2019年年底前新建改建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体验场馆23处。

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完成时限:2019年年底

2020年新建改建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体验场馆10处。

省文化和旅游厅

完成时限:2020年年底

10、大力发展全域旅游。

具体举措:制定全域旅游示范区奖励办法和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管理办法,开展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

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完成时限:2022年年底

11、进一步打响“好客山东”品牌。

具体举措:实施优质文化旅游产品征集推广,整合优质宣传资源,集中推介“好客山东”品牌。评选山东“好看、好听、好学、好吃、好玩、好买”六大核心要素的优质文化和旅游产品,开展系列宣传推广活动。

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完成时限:2019年年底

开展全省文化和旅游发展成果采风踩线活动。重点推出文化、红色、乡村、工业、研学等主题旅游新产品、新线路。

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完成时限:2019年年底

强化新媒体推广,创作系列短视频,鼓励群众自发拍摄上传山东“六好”产品,掀起全民参与文化旅游产品推介的热潮。

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完成时限:2020年年底

12、完善游客集散中心、咨询中心和景区公厕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具体举措:落实《山东省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总体规划》,对现有54处旅游集散中心和232处旅游咨询服务中心进行全面调查摸排和完善提升。2019年下半年,新建改建旅游景区公厕300座,2020年新建改建旅游景区公厕550座。

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完成时限:2020年年底

13、设立山东省旅游诚信基金,2020年实现旅游投诉先行赔付制度全覆盖。

具体举措:制定山东省旅游纠纷应急处理先行赔付周转金 (旅游诚信基金)使用办法,指导各市设立旅游诚信专项基金。

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完成时限:2020年年底

14、组织开展家政培训提升行动。

具体举措:制定山东省家政服务培训提升计划 (2019-2020年),协调妇联、工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等部门做好培训工作。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完成时限:2019年年底

15、组织开展家政服务业“领跑者”行动。

具体举措:支持济南、济宁、临沂、淄博、德州、泰安、日照等7市积极申报家政服务业“领跑者”试点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

完成时限:2022年年底

16、组织开展家政服务业信用建设专项行动。

具体举措:组织开展政策宣讲培训会,依托商务部业务系统平台,推广应用家政信用体系,组织各市将大型家政企业及家政服务员信用信息纳入统一管理。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完成时限:2020年年底

17、支持居民自住性住房消费,推行商品住宅全装修、住宅使用说明书和质量保证书制度。

具体举措:制定推行高层、小高层商品住宅全装修的指导意见,年内印发实施。

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完成时限:2019年年底

大力推广住宅使用说明书和质量保证书示范文本。

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完成时限:2019年年底

18、扩大住房租赁消费,培育一批专业化、机构化住房租赁企业,将住房租赁补贴范围扩大到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具体举措:完善住房租赁综合服务平台,以备案的住房租赁合同信息为依据,落实承租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领住房租赁补贴等政策。到220年年底实现100家左右规模化机构开展长租业务。

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完成时限:2020年年底

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市制定实施细则。

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

完成时限:2019年年底

督促市、县 (市、区)抓紧出台住房租赁补贴扩面实施方案,明确保障范围、准入条件,细化补贴标准、面积标准,规范申报流程、发放程序,健全审核机制、惩戒体系。

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完成时限:2020年年底

指导各市配合当地住建部门制定新就业无房职工、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享受住房租赁补贴的实施细则。

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完成时限:2019年年底

19、加大城市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力度,重点改造建设小区水电气路及光纤等配套设施,有条件的可加装电梯、配建停车设施。

具体举措:2019年年底前,省财政安排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2.3亿元,带动市县财政、水气暖专营公司投入13亿元,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改造全省老旧小区项目881个,改造面积1711万平方米,惠及居民20.16万户。

牵头单位:省财政厅

完成时限:2019年年底

组织市、县 (市、区)对2005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进行摸底调查,建立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数据库。组织编制山东省老旧小区改造提升技术导则。组织各市上报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储备项目计划,将急需供电改造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纳入2020年供配电设施改造计划。

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完成时限:2020年年底

引导各电信运营企业将老旧小区通信线路和设施的改造、迁移,优先列入本公司工程计划,安排专项资金。制定光纤到户施工方案,协调各运营商安装共用光交接箱、分纤箱,同步施工,提高效率。

牵头单位:省通信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0年年底

指导济南、青岛、烟台、潍坊、淄博、威海、泰安等7市完善城市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相关政策,督促其余9市加快出台城市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指导意见。引导有条件的城市老旧小区增建停车设施。

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完成时限:长期

推动制定《电梯维保服务规范» «电梯维保安全评价指南》《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技术导则》等地方标准。

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完成时限:2020年年底

20、加快建设智能网联汽车与智慧交通应用示范区,清理规范低速电动车,促进汽车消费升级。

具体举措:依托齐鲁交通滨莱改扩建项目中原址保留的26公里高速公路,打造国内首条真实场景全尺度智能网联高速公路测试基地及研发中心。督导检查重点市县清理整顿低速电动车生产企业、严禁新增产能、整治道路交通秩序、监管销售市场等方面的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

21、落实好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购置补贴等财税优惠政策。

具体举措:落实2019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在办税服务厅、受托缴纳单位、机动车经销点和大型车展,利用招贴公告、向纳税人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加大对车辆购置税纳税人和机动车经销企业的宣传力度。

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税务局

完成时限:2019年年底

22、引导支持在新建和老旧小区建设充电基础设施。

具体举措:印发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实施意见,组织开展全省充电服务居民示范小区工作,到2020年年底,全省建有充电服务示范居民小区的县 (市、区)达到一半以上。

牵头单位:省能源局

完成时限:2020年年底

明确中央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使用办法,给予示范小区充电基础设施购置和建设奖励。

牵头单位:省能源局

完成时限:2020年年底

23、鼓励有条件的市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运行。

具体举措: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在济南、潍坊、聊城等3市推广燃料电池公交车。

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完成时限:长期

24、以奖代补方式支持和引导各市推动有条件的农村普及卫生厕所。

具体举措:认真落实《健全完善农村改厕规范升级和后续管护长效机制工作方案》。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省改厕工作群众满意度调查.督促各市建立农村改厕信息系统。

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完成时限:2019年年底

制定我省开展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资金奖补工作方案。

牵头单位: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完成时限:2019年年底

25、支持已确定的500个2019年度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

具体举措:制定《山东省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标准》,召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工作培训班,委托第三方开展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评估工作。2020年9月份,完成2019年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评估,评估合格的进行授牌。

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完成时限:2020年年底

26、支持淄博市、烟台市、潍坊市开展国家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试点。

具体举措:落实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重点任务,指导淄博市、烟台市、潍坊市整合县域物流配送中心、乡镇级配送节点,实现物流网络的衔接共享。开通面向城乡物流配送的专线“班车”,推进城乡配送与供应链融合发展。到2021年年底,在全省打造10个城乡高效配送示范县、30家城乡高效配送示范企业。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完成时限:2021年年底

27、鼓励电商企业布局建设农村电商配送末端网点。

具体举措: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引导电商、快递企业渠道下沉,到2021年实现骨干快递企业配送到乡镇,行政村快递服务覆盖50%以上。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完成时限:2021年年底

28、大力发展连锁化品牌化便利店,打通农村消费“最后一公里”。

具体举措:在烟台、济宁、潍坊、日照、临沂、菏泽等6市开展社区智慧便利店示范建设。2019年年底前,新建改造300家以上社区智慧便利店;2020年年底前,在全省支持建设2000家现代便利店.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完成时限:2020年年底

29、发挥农业保险保障作用,将农业大灾保险试点县范围由20个扩大到50个。

具体举措:制定我省扩大农业大灾保险试点县范围实施方案,筛选30个粮食大县作为新增项目县,从玉米种植保险开始按大灾保险试点政策执行。

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完成时限:2019年年底

与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等对接,扩大“保险+期货”试点农产品品种与范围。

牵头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

30、对市、县 (市、区)开展的政府补贴的特色农产品险种,省财政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予补助。

具体举措:制定省财政对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以奖代补工作方案,对特色农产品险种按市、县补贴总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奖补。

牵头单位: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

完成时限:2019年年底

制定促进我省特色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将辣椒、生姜纳入我省特色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补贴范围。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完成时限:2020年年底

31、支持具备条件的国际空港、海港、邮轮母港增设免税店,引进具备进境免税品经营资质的企业落户山东。

具体举措:与具备开设免税店资质的公司对接,结合出入境客流情况,合理设立免退税店、离境退税店。到2021年年底,全省新增2-3家免税店、20-30家离境退税店。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完成时限:2021年年底

32、支持省级以上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加大跨境电商培育和集聚力度,扩大消费者直购规模。

具体举措:完善青岛、威海等国家级跨境电商综试区零售出口增值税、消费税“无票免征不退”配套措施。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税务局

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

支持符合条件的省级跨境电商综试区积极申报国家级跨境电商综试区。开展省级跨境电商海外仓、产业聚集区等主体队伍认定工作.落实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过渡期后监管方案,支持有条件的综合保税区开展跨境电商“1210”保税进口业务,全面适用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政策。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

33、支持国际资本参与教育、医疗、养老、文化等公共服务建设,积极引进国际高端教育、医疗资源,支持有条件的地方采取合作办学办医、设立分支机构等形式,建设一批教育医疗合作品牌,引导中高端服务消费回流。

具体举措:实施对德职业教育高水平合作计划,支持山东外贸职业学院、潍坊职业学院、平度职教中心、济南职业学院等职业院校与赛德尔基金会、德国工商业大会等机构开展深度合作。支持青岛科技大学、青岛农业大学等高校与世界一流高校合作举办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牵头单位:省教育厅

完成时限:长期

推进美国克利夫兰医学中心、美国爱德华生命科学公司、德国DANA集团青岛康养中心、德国蕾娜范集团烟台养老机构等项目。鼓励投融资机构参与济南、青岛医养健康产业项目建设.积极联系驻欧洲、美洲经贸代表处,到2020年引进2-3家欧美跨国公司投资医疗健康项目。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完成时限:2020年年底

34、组织实施“山东名品进名店”行动,扩大山东产品在中高档销售渠道的比重,在省外大型连锁超市设立山东出口农产品专区专柜。

具体举措:实施“品牌农产品进超市”工程,推动40个品牌农产品进超市。开展“鲁产国际品牌产品”全球行、中华行、网上行活动。组织“老字号创新提升年”活动,举办中华老字号 (山东)博览会暨品牌发展高峰论坛,实施美食山东推介活动。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完成时限:2019年年底

35、做精做强展会经济,加大对重点品牌展会的培育扶持力度,3年内打造一批在全国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展会品牌。

具体举措:建立健全全省展会评价体系,依据评估情况实施分类指导。聚焦“十强”产业和我省优势产业,完善会展扶持政策,3年内培育打造3-5个能进入行业细分领域排名前列的品牌展会。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完成时限:2022年年底

36、实施“山东品牌中华行”进高铁计划,加快商品销售与品牌传播的创新融合。

具体举措:联合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组织筛选部分山东名优产品于2019年四季度开始试点在部分高铁动车上进行宣传推介和车上营销.根据试点成效,2020年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完成时限:2020年年底

37、加快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省建设,制定出台企业标准“领跑者”管理办法,建立标准云平台,加强“团体标准”建设,推动与国际标准组织、国外标准机构合作,提升标准化水平。

具体举措:深入贯彻《关于开展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抓好重点项目落实。2019年年底前出台我省企业标准“领跑者”认定办法。完善团体标准制修订公共服务云平台,扩大服务社会团体范围。10月份在青岛市举办国际标准化培训班.

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完成时限:2020年年底

38、加快重大项目建设,以重点领域投资扩大内需,2019年完成投资1万亿元,其中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3300亿元。

具体举措:开展全省重大项目攻坚行动,做好亿元以上在建和计划新开工项目定期调度工作。完善配套政策,健全工作机制,定期调度交通、水利、能源、城建等补短板项目进展情况,确保2019年完成投资计划。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完成时限:2019年年底

认真梳理部分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在用地用海、征地、审批、环保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列出项目清单,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督促。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完成时限:2019年年底

39、加快鲁南高铁等10个在建项目建设,力争新开工济郑、鲁南高铁菏泽至兰考段等5个高铁项目,建成鲁南高铁日照至临沂段及临沂至曲阜段等4个项目。

具体举措:加快鲁南高铁日照至临沂、临沂至曲阜、曲阜至菏泽段和潍莱高铁等4个高铁项目及黄大铁路、大莱龙铁路扩能改造工程、邯济铁路至胶济铁路联络线工程、滨港铁路等6个普速铁路项目。力争年内开工建设济郑高铁山东段、鲁南高铁菏泽至兰考段、雄商高铁山东段、济莱高铁、黄台联络线。

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完成时限:2019年年底

积极推进济南至滨州铁路、京沪高铁二通道天津至

潍坊段、潍坊至烟台铁路等项目前期工作.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完成时限:长期

40、加快青兰高速泰安至聊城段等27个在建项目建设,新开工济南至高青等5个项目,建成长深线高青至广饶段等9个项目,新改建普通国省道320公里。

具体举措:细化高速公路项目法人单位高速公路建设考核内容和标准,加快施工进度,保证质量安全,确保建成长深线高青至广饶段等9个项目,新增高速公路里程389公里、改扩建382公里,全省高速公路里程达到6447公里。

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完成时限:2019年年底

41、加快临沂机场改扩建等4个在建项目建设,新开工菏泽机场等3个项目。

具体举措:加快青岛胶东国际机场、临沂机场改扩建、济南机场二平滑延长和扩建北指廊等4个在建项目建设,2019年年底前青岛胶东国际机场实现转场运营,临沂机场改扩建和济南机场二平滑延长工作建成投用.积极推进计划新开工项目,确保菏泽机场、烟台机场二期和威海机场扩建停机坪等3个项目2019年年底前全部开工建设。2020年开工建设济南机场改扩建项目。

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完成时限:2020年年底

42、做大做强省港口集团,在港口资源整合中,保障港口企业所在市税收分成不变,加快推进青岛港前湾港区自动化集装箱码头、日照港岚山港区大型散货码头等项目建设。

具体举措:加强主要沿海港口新港区建设,加快老港区功能调整和升级改造。到2019年年底,完成青岛港前湾港区自动化码头二期工程设备安装、具备设备调试条件;完成日照港岚山港区30万吨原油码头三期工程沉箱安装。2020年年底完成日照港岚山港区码头主体建设。

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完成时限:2020年年底

43、加快济南市、青岛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

具体举措:成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作专班,每半月召开一次例会,统筹推进全省8个轨道交通项目。2019年年底前,完成投资270亿元,济南地铁3号线一期工程、青岛地铁2号线全线建成通车。

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完成时限:2019年年底

44、完成庄里水库、黄水东调二期和峡山水库胶东调蓄省级战略水源地等重点水利工程建设。

具体举措:制定路线图、时间表,落实建设目标、时限和责任主体,实行挂图作战、台账管理,10月底前完成峡山水库胶东调蓄省级战略水源地通水验收,12月底前完成庄里水库、黄水东调二期工程建设任务。

牵头单位:省水利厅

完成时限:2019年年底

45、加快推进老岚水库前期工作。

具体举措:指导烟台市2019年年底前完成老岚水库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牵头单位:省水利厅

完成时限:2019年年底

46、加快济南、青岛、烟台等核心城市和重要节点城市5G基站等网络基础设施建设,2020年年底前实现设区市城区重点区域5G网络连续覆盖。

具体举措:编制全省5G基站站址规划.协调山东铁塔编报年度5G基站及配套设施滚动建设计划。在济南、青岛、烟台打造5G网络示范区,2019年年底完成三市城区重点区域5G网络连续覆盖。2020年实现全省设区市城区重点区域5G网络连续覆盖。

牵头单位:省通信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0年年底

支持青岛5G高新视频实验园区建设.

牵头单位:省广电局

完成时限:长期

47、加快“外电入鲁”输电工程建设。

具体举措:积极对接国家部委,尽快落实“陇电入鲁”配套电源项目,争取将“陇电入鲁”通道纳入“十四五”规划并启动建设。2019年年底建成山东—河北特高压交流环网工程。

牵头单位:省能源局

完成时限:长期

48、实施光伏发电示范工程。

具体举措:加快华能新泰朝晖10万千瓦、华能泰山电力10万千瓦采煤塌陷地光伏发电示范工程以及华能德州丁庄水库20万千瓦平价光伏发电示范工程建设,2020年年底前实现并网发电。

牵头单位:省能源局

完成时限:2020年年底

49、打造海上风电、沿海核电和沿海LNG进口三大基地。启动首批海上风电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

具体举措:推进《山东省海上风电发展规划 (2019-2035年)》批复工作。启动第一批海上风电试点示范项目研究论证和项目建设。

牵头单位:省能源局

完成时限:2022年年底

修改完善《山东省核能中长期发展规划》,提交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加快荣成高温气冷堆示范项目建设,开展招远核电项目前期工作,做好海阳核电二期工程开工前各项准备,确保尽快获批开工。加快开展海阳核电三期、荣成压水堆扩建等项目技术论证、初可研编制等工作,加紧启动第四核电厂址选址和技术论证。2020年年底前,在运在建核电装机规模达到570万千瓦。

牵头单位:省能源局

完成时限:长期

优化全省LNG接收站规划布局,建立山东省天然气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重点工程工作周报制度,有序推进LNG接收站项目建设。到2022年年底,全省沿海LNG年接卸能力达到2500万吨,满足山东省和周边省份的天然气资源需求。

牵头单位:省能源局

完成时限:2022年年底

50、全面推进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城市排水管网、综合管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等项目建设。

具体举措:认真落实《山东省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关于开展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的通知》,到2021年,城市和县城每年建设改造城区排水管网1000公里以上;到2020年年底,全省建成综合管廊800公里以上,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达到60%以上。

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完成时限:2021年年底

51、建立吸引民间资本投资重点领域项目库,定期发布项目推介清单,鼓励民间资本以股权方式参与项目建设运营。

具体举措:建成用好我省PPP监测服务平台,依托平台建立吸引民间资本投资重点领域项目库。建立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长效机制,2019年年底前向民间资本公开推介30个投资回报机制明确、商业模式创新潜力大的项目。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完成时限:2019年年底

52、培育行业“隐形冠军”“瞪羚”企业和“独角兽”企业。

具体举措:建立全省中小企业“隐形冠军”数据库,有针对性的进行政策扶持和金融支持。

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完成时限:2020年年底

制定“瞪羚”企业高质量发展规划,开发使用山东省“瞪羚”企业网上申报和管理平台,建立“瞪羚”企业监测指标体系和监测制度,发起成立山东省“瞪羚”企业家创新合作联盟,培育和认定300家“瞪羚”企业,对新评定的“瞪羚”企业,省财政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

完成时限:2019年年底

53、主动对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支持优势骨干企业聚焦我省“十强”产业和重点领域高质量发展,力争在云计算装备、生物酶、新材料等领域承担一批关键技术攻关项目;在量子通信和量子计算机、脑科学和类脑研究、种业等领域牵头或参与实施“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

具体举措:对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校院所开展调研,组织高层次专家、重点企业座谈会,拟定未来3-5年拟突破的关键核心技术清单。及时跟踪了解国家动态,争取在云计算装备、生物酶等领域承担一批国家关键技术攻关项目。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完成时限:长期

54、实施省重大科技创新工程,建立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库,加大对技术研发、转化和产业化等的支持,力争两年内新突破掌握一批重大关键技术和产品。

具体举措:试点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预申报和项目库制度,2019年度首批入库2066项,择优立项300项予以重点支持。

牵头单位:省科技厅

完成时限:2019年年底

55、鼓励社会资本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对形成的成果可按所有权享有相应股权,具体比例按合同执行;对成果在鲁转让的,给予社会资本方奖励,奖励金额不低于其转让收入已缴纳的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支持社会组织设立基础研究基金会,通过接受社会捐赠、设立联合基金等方式筹集基础研究经费,企业用于资助联合基金的社会捐赠支出,依法依规实行税前扣除。对在鲁实现科研成果转化的境外高层次创新人才、国内领军人才、入选省级以上重点人才工程的人才给予资金奖励,奖励金额不低于其在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对各类人才及其团队的科研成果实现在鲁转让的,给予资金奖励,奖励金额不低于其转让收入已缴纳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

具体举措:2019年年底前,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研究制定加大社会资本及高端人才科技研发转化激励力度的实施细则。

牵头单位:省财政厅、省科技厅

完成时限:2019年年底

56、全力推进裕龙岛炼化一体化、万华乙烯、威联芳烃等项目建设,打造世界领先的高端石化产业基地。

具体举措:加快裕龙岛项目可研报告编制、评审和报批,推进用海、环评、规划等相关工作,签订地炼产能整合协议,力争2019年年底前项目核准并开工建设。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海洋局

完成时限:2019年年底

协调推进万华乙烯项目,确保2020年6月项目主体工程完工,2021年6月底项目全部完工。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

协调推进威联芳烃项目,确保2021年建成投产.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完成时限:2021年年底

57、依托高端铝合金材料创新中心,延伸拉长铝产业链条,提高下游精深加工比重,打造世界一流的高端铝业基地和全球铝产品交易中心。加强轮胎行业高端产品研发和品牌培育,力争8家企业进入全球30强。

具体举措:推进“中国铝谷”平台和山东铝业协会建设,支持2-3家重点企业实施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印发推进全省化肥、氯碱、轮胎行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

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完成时限:2025年年底

58、加快补齐纺织服装行业创意设计短板,打通印染关键环节,培育5-8家年销售收入过百亿的品牌企业。

具体举措:在全省建设1个印染行业云平台、布局7个分布式印染共享工厂。引导有条件的园区和企业争创国家级纺织服装创意设计试点示范园区 (平台)。

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完成时限:2023年年底

59、培育3-5家交通装备行业领军企业,抢占全球增量市场,打造世界级重型商务用车和轨道交通装备基地。

具体举措:筛选32家交通装备行业骨干企业列入高端装备领军 (培育)企业库,实行“直通车”精准服务.组建交通装备行业专家智库。支持青岛市建设国际先进轨道交通装备产业基地,做大做强济南国际先进轨道货车生产基地,推进烟台轨道交通整车车体型材制造基地建设。

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完成时限:2025年年底

60、突破高端数控机床数字化设计、动态误差补偿等核心技术,全省机床产值数控化率达到60%以上。

具体举措:落实《济南市、枣庄市高档数控机床产业基地实施方案 (2018-2022年)》,指导济南市、枣庄市积极推进数控机床产业基地建设。

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完成时限:2022年年底

61、围绕深海作业、半潜浮动、大型平台等领域,重点培育2-3个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海工装备品牌,高端海工装备占国际市场份额达到25%以上。

具体举措:落实《山东省船舶工作深化结构调整加快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建设海洋工程装备高水平创新中心(平台)和专家智库,推动烟台中集来福士“第七代超深水钻井平台 (船)”创新专项和青岛武船全球首制全自动深海半潜式养殖装置“海洋渔场1号”项目。

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完成时限:2020年年底

62、加快开发具有重大临床需求的创新药物和医疗器械产品,医药和医疗器械销售额突破5000亿元。

具体举措:择优选定中药生产企业开展中药配方颗粒研究试点,在技术创新上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科学引导我省中药配方颗粒研发规范化和标准化。

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完成时限:2021年年底

加强对小品种药 (短缺药)集中生产基地建设的政策支持,保障小品种药持续稳定供应。

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完成时限:2020年年底

63、实施“智慧赋能”工程,加快推进“现代优势产业集群+人工智能,支持企业运用物联网、大数据、柔性制造等现代技术,加快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升级。

具体举措:与企业共建人工智能创新中心。对各级政府从业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开展“现代优势产业集群+人工智能”软课题研究.建立人工智能试点示范考核激励机制。

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完成时限:2019年年底

64、对新确定的省级大数据产业集聚区,在数字山东专项资金中给予不少于500万元支持;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大数据综合试验区、产业集聚区,给予最高3000万元支持。对首次进入全国电子信息百强、软件百强、互联网百强的企业,在数字山东专项资金中给予300万元一次性奖补。

具体举措:制定《山东省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意见》配套实施细则。组织开展数字经济园区试点建设行动,编制数字经济园区管理办法。

牵头单位:省大数据局

完成时限:2019年年底

65、建立健全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

具体举措:按程序建立我省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联席会议制度,认真梳理国家和省出台的一系列促进消费政策文件,细化责任分工,抓好政策落实。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完成时限:2019年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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