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为贯彻落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020年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年度计划》等有关要求,济宁市住建局对省住建厅分配的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任务目标进行了分解,下达到各县(市、区)。主要任务如下:
绿色建筑方面
①编制实施绿色建筑专项发展规划,科学确定发展目标和技术路径,明确绿色建筑星级、规模、比例等要求,并落实到规划、建设条件之中。②认真执行绿色建筑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标准规范,2020 年全市新增绿色建筑面积达到520 万平方米以上。③大力推进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城镇),争创更多国家、省级绿色生态示范点。
装配式建筑方面
①2020 年,市城市规划区和所属县(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分别达到25%、15%以上。②在全市范围强制推广应用预制楼梯板、预制叠合楼板、预制内墙板,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市住建局《关于印发<在新建建筑中推广应用装配式“三板”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济建节科字〔2018〕13 号)要求,严把设计、图审关口,确保“三板”推广应用工作落到实处。③在全市开展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任城区、兖州区、曲阜市、邹城市、金乡县、嘉祥县、高新区、太白湖新区、经开区等9 个县(市、区)为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地区,各试点地区2020年钢结构装配式住宅累计面积不少于2 万平方米,鼓励其他地区新建商品住宅和政府投资或主导的新建住宅项目采用钢结构装配式建设。
建筑节能方面
①全面执行居住建筑节能75%、公共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设计阶段、施工阶段标准执行率达到100%。②严格执行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一体化应用管理的通知》(鲁建节科字〔2019〕7号)、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深入推广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实施意见》(济建〔2015〕85号)文件要求,切实做好太阳能光热建筑一体化工作。③开展既有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和农村农房能效提升工作,全面完成济宁市北方地区清洁取暖试点城市既有建筑能效提升任务。
各县(市、区)具体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