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税务局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减免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在全市不动产登记工作中实施登记费减免告知承诺制,企业签订《济宁市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减免告知承诺书》,承诺资产总额5000万元以下,从业人数300人以下,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以下的,即可按照规定享受登记费免收政策,减轻了小微企业经济负担、减少了开具证明等繁琐环节。
下步,自然资源部门将以多种形式开展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减免告知承诺制宣传工作,在收费窗口开展企业登记收费提醒服务,确保做到应免尽免。同时强化监管机制,在提升服务小微企业水平、保障小微企业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对失信违规企业予以公开曝光,充分营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有效防范行政收费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