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暂停全市车驾管窗口业务的公告
广大车主、驾驶人和考生朋友们:
根据省市关于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决定,按照上级指示精神,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避免人员大量聚集导致的传染风险,切实保障广大机动车车主、驾驶人和考生的生命健康安全,自即日起,济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对全市车驾管业务办理作如下调整:
一、暂停全市车辆管理所(含县区车管分所)、机动车登记服务站、二手车交易市场、警医、警邮、警银、警保等合作单位代办点的车驾管业务窗口对外服务。
二、暂停全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含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和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识考试)。
1、已经预约的考生,车管所将统一办理取消考试。取消考试的,不计入考试次数,不会影响下次预约排序时间。
2、已经提交预约考试申请,但未接收到预约结果的考生,可通过交管12123APP自行取消考试,也可由车管所统一办理取消考试。取消考试的,不计入考试次数,不会影响下次预约排序时间。
三、暂停全市范围内机动车驾驶人审验、满分学习教育、实习期满教育培训及考试。
四、恢复以上业务的时间将根据疫情形势进行调整,并另行公告。
对在疫情防控期间不能按期办理驾驶证审验换证、机动车检验等业务的,可以延期到疫情结束以后办理。在此期间,群众确有驾车出行等生产生活需求,或者有疫情防控人员、物资运输等应急保障需求的,对驾驶证逾期未换证、未审验、机动车逾期未检验等情形,公安交管部门将不予处罚。
对因逾期未换证、逾期未体检、逾期未检验等原因,导致驾驶证或机动车可能被注销的,公安交管部门将统一延长注销期限,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疫情防控期间,已在互联网预选了号牌号码但未及时办理机动车登记的,预选号码有效期延长,疫情结束后可以继续办理登记。
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到期的,统一延长有效期限,群众可选择在疫情结束后继续学习驾驶,保障学车考证权益。
如果您急需办理补领驾驶证、补领合格标志、六年免检等部分车驾管业务可通过"交管12123"APP或电脑登录sd.122.gov.cn选择网上邮寄办理。因牌照生产企业按照《关于延迟省内企业复工的紧急通知》的要求:省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2月10日起可以网上申请补领机动车号牌。
给您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在此,济宁公安交警提醒您和家人尽量避免去人员密集场所,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做好病毒防护工作。衷心祝愿您和家人新年快乐、身体健康!
如有疑问,请拨打12123进行电话咨询。
济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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