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1日,我市确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1例(刘某某,男)。根据市疾控中心对该患者的流行病学调查,现公布信息如下:
刘某某于2020年1月22日13:56乘坐D2214(3车2A)由汉口驶向合肥南站,15:54到站,16:25合肥南站换乘G270次高铁(8车9B)于18:46到达曲阜东站。
1月22日18:50乘坐出租车(司机和2名同乘人员现已集中隔离观察)返回邹城,大约19:50到凫山街道海悦小区家中居住。
1月23日上午至17:30在家居住。
1月23日17:30许离家,独自步行入住四隆宾馆。
1月23日18:00至1月24日11:40在四隆宾馆一人入住(四隆宾馆已进行全面消毒)。
1月24日11:40从四隆宾馆步行返回家中居住。
1月24日下午至1月29日,经社区排查,进行居家隔离。
1月29日24时许,由兖矿新里程总医院安排救护车入院隔离治疗。
请以上时间段与刘某某接触的相关人员立即向本人所在社区报告登记,严格居家隔离14天,如有发热、咳嗽、乏力等不适症状,请拨打邹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咨询服务电话:0537-5213698,有专业人员为您解答指导(如能提供其它信息也可拨打此电话)。
邹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