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强化路面管控力度,有效遏制交通违法行为,为群众出行创造安全、有序、畅通、文明的良好交通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济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新区勤务大队决定启用下列电子监控设备。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将对相关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拍摄取证,希望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一、主要抓拍的违法行为
违法停车
二、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具体位置
1、高新区高新大道龙城公馆西门附近
2、高新区高新大道爱琴海西门附近
特此 公告。
济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新区勤务大队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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