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度
第二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报名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施工企业及有关单位: 为组织做好2024年度我市第二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安全管理人员”)报名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 1. 具有相应的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已满18周岁未满60周岁,身体健康(法定代表人除外); 2. 与所在企业确立劳动关系并缴纳近期一个月的社会保险; 3. 经所在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 (二)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B类) 1. 具备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 2. 与所在企业确立劳动关系并缴纳近期一个月的社会保险; 3. 经所在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 (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 1. 年龄已满18周岁未满60周岁,身体健康; 2. 具有中专(含高中、中技、职高)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 与所在企业确立劳动关系并缴纳近期一个月的社会保险,从事施工管理工作两年及以上; 4. 经所在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 二、报考材料 (一)通用材料 1. 身份证扫描件(采用身份证识别仪录入的无需上传); 2. 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要求jpg格式,5kb以上、200kb以下,采用身份证识别仪录入的无需上传)。 (二)专用材料 A、B、C三类人员需要在考试报名系统中上传以下材料: 1. 主要负责人(A类):法定代表人需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总经理(总裁)、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副总裁)、分管生产经营的副总经理(副总裁)、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等,需提供企业任职证明扫描件。 2. 项目负责人(B类):一、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可通过考试报名系统自动进行比对,与报考人员信息一致的无需提交证书扫描件。自动比对未通过的:一级注册建造师需提交证书原件扫描件,二级注册建造师请联系技术服务单位,联系电话:021-62567262。 3.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需提交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扫描件。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14日9:00—10月16日16:00。 (二)报名方式 仅限工商注册地在济宁市行政区域内的独立法人企业在职人员参加,由报考企业登录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zjt.shandong.gov.cn/),点击专题专栏→建设教育与执业资格注册→山东省建设从业人员管理系统→安全管理人员考核报名→右上角登录→企业登录→报名管理→安管人员→考试报名,系统操作手册和报名流程可在“安全管理人员考核报名”页面查看。 未注册的企业请先在山东省建设从业人员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注册,审核通过后企业账户方可进入系统,已注册开通系统的企业需先绑定报考人员(个人账户→个人中心→发起单位登记申请,企业账户→人员列表→个人单位登记→审核通过),再按照系统要求进入报名页面,选择报考人员,上传报考材料。 四、报名审核时间及方式 我市住建主管部门将对报考材料进行全面网上审核,对审核结果存疑的,报考企业需安排专人携带报考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 线上审核时间: 2024年10月14日9:00—10月16日17:00 现场审核时间: 2024年10月17日9:00—17:00 现场审核地点: 济宁市太白湖新区圣贤路7号济宁市为民服务中心3楼B311、B312窗口 五、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 定于10月26日考试,共安排6个考试场次: 上午三场: 8:00—8:50 9:30—10:20 11:00—11:50 下午三场: 13:30—14:20 15:00—15:50 16:30—17:20 (二)考试地点 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实训中心,地址:济宁市共青团路和任城大道交叉口东200米路南,考场示意图见附件1。 (三)考试方式 使用计算机在线答题,系统自动给出考试成绩。 (四)考试内容 考题在山东省建设从业人员管理系统→文档下载→安全考核题库中随机抽取。题型均为客观题,包括单项选择、多项选择和判断三种题型;题量和评分标准见题库上的说明。 (五)准考证打印 由考试报名系统随机分配应试人员的场次,考生所在企业应于10月23日9:00—10月26日16:30登录考试报名系统统一打印准考证发放给本单位考生。因故无法参加考试的,请于10月22日16:00前取消考试报名。 (六)电子证书申领 应试人员考试合格并经公示无误后,按照规定流程及时申领电子证书。安管人员电子证书申领流程见附件2。 六、考场纪律 (一)考生需携带带磁身份证、纸质准考证,在开考前30分钟到达考点。考生进入考场时需进行人脸识别和身份证核验。考生应提前检查身份证是否消磁、损坏,避免因身份证信息校验不通过无法参加考试。除身份证原件外,电子身份证、驾驶证、社保卡等其它证件一律无法通过核验。 (二)开考5分钟后无法登陆考试系统,考生不得入场;开考30分钟后方可离场。 (三)严禁携带手机、电子记事本、移动硬盘、U盘以及书籍、小抄等与考试有关物品进入考场,一经发现均按违纪作弊处理。 (四)严禁替考、抄袭,一旦发现违反考试规定及作弊现象,将作为不良信用信息纳入信用考核,并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七、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诚信考试。报考企业应提前准备报考材料,尽早进行网上报名;要确保报考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凡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考生考试资格,已取得证书的,予以注销。 (二)充分准备,认真备考。本次考试不收取报考企业和考生个人任何费用,每名考生限报1个岗位,一个年度内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次,不安排补考。报考企业要组织本单位考生认真学习考试题库内容,督促考生按时参加考试、不得无故缺考;要提醒考生提前检查身份证是否带磁,避免因不能通过身份证信息校验导致无法参加考试。 (三)加强考前教育,营造良好氛围。考试作弊将影响考生个人信用和所在企业社会声誉,危害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考生所在企业要加强考前教育,引导考生进一步端正考试态度,自觉遵守考试纪律,提高对考试违纪违法危害严重性的认识,杜绝考试作弊现象发生。考试期间应服从考务工作人员指挥,在全社会营造出公平公正和诚信考试的良好氛围。 (四)加大处罚力度,严肃考风考纪。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协同公安、工信、纪检监察等部门,采取加强网络安全监管巡查、金属探测设备检测等严密有效措施,严厉打击造假骗考、替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并对违纪违规考生及所在企业进行严肃处理。其中,考生作弊的,将作弊情况通知其所在企业,并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网站进行通报;考生所在企业组织、参与作弊的,将考生及所在企业作弊情况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网站进行通报,并根据有关规定作出进一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请各有关企业及时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有关人员,保证考生知晓考试安排,做好打印、发放准考证等各项组织工作。 (二)各区(市、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要组织所属企业加强考前警示教育。一是宣讲有关法律法规。重点宣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等。二是组织多种形式进行警示教育。要向考生及所在企业讲清楚违纪违规处理方式,明悉违纪违规成本,积极倡树诚信考试氛围。三是要将诚信考试教育纳入到企业干部职工教育培训中,建立长效教育机制。 主管部门咨询电话:0537-3239892。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1-62567262。 咨询QQ群:782423213(仅限企业负责报名业务的人员加群) 附件: 1.考点示意图 2. 安全管理人员电子证书申领流程 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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