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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美丽济宁建设稳步推进

9月24日上午,济宁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新质生产力赋能高质量发展”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5场)——积极推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

2024年以来,济宁市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治污、减排、改善、提升”工作思路,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全面落实黄河流域、南四湖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美丽济宁建设稳步推进。济宁市生态环境局被生态环境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授予“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取得明显成效。

坚持“全链条”治理,推动环境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

持续强化大气“十条线”综合整治,有效提升各领域扬尘污染管控水平;全力实施企业绩效评级创A争B行动,A、B和引领性企业数量全省第一;积极指导企业申请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项目,项目储备数量全省第一;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源头减排,持续开展重点企业现场跟踪帮扶;全市国三及以上和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占比82.31%,提前6个月完成年度任务目标;完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推进机制,市政府成立工作专班,制定2024年、2025年淘汰计划;狠抓散煤治理,加快推进清洁取暖改造,清洁煤推广配送任务已分解至县市区;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燃放管控要求,压减烟花爆竹批发量、常设零售点数量。圆满完成国家下达的2023—2024年秋冬季两个阶段攻坚考核目标,是全省完成任务的两个地市之一。1-8月份,PM2.5平均浓度39μg/m3,同比改善4.9%、全省第3;O3平均浓度181μg/m3,同比改善1.1%、全省第5;综合指数4.21,同比改善2.1%、全省第7;优良天数比例62.3%,同比增加3.9个百分点,改善幅度全省第8;重污染天数7天,同比减少3天,改善幅度居全省第2。

坚持系统治理,优良水体数量和比例稳居全省前列

大力实施南四湖岸线、面源污染治理、“两清零、一提标”巩固提升等“十大行动”,组织开展冬春季、汛期水质保障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整治排污口、黑臭水体、面源污染等水质隐患问题。济宁市成功入选全国19个第二批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城市之一;梁山县梁济运河、邹城大沙河入选第一批省级美丽河湖优秀案例,总数量全省第一,是全省唯一有两个案例入选的市;嘉祥县、梁山县获得“2023年度生态环境领域真抓实干成效明显激励”奖,数量全省第1。1-8月份,全市28个国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其中,4个为地表水Ⅱ类,24个为地表水Ⅲ类,优良水体数量和比例均居全省第1位;34条入湖河流,1条河流水质为Ⅱ类,32条河流水质为Ⅲ类,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干线断面水质达标率保持100%。

坚持源头管控,土壤污染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严把建设用地准入关,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进行更新,77家企业列入2024年济宁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鱼台县山东辰龙药业有限公司绿色改造项目、兖州区大安镇谭村填埋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治理项目成功纳入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库,共申请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5420万元;今年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的53宗出让地块全部落实了风险管控和修复措施,全市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稳定保持在100%。稳步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总结提炼经验,打造地下水污染防治“济宁品牌”。

严格落实黄河重大国家战略,着力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

印发《关于推进落实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2024年“十大行动”实施方案》《济宁市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2024年工作要点》等系列文件,将33项目标任务明确责任部门、完成时限,持续开展黄河流域“清废行动”,确保黄河安澜。成功举办山东省“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宣传活动,依托国家微山湖湿地公园,建成全省首个生物多样性体验地,启动全市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和重点河湖、城市建成区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曲阜市、泗水县、微山县成功入选省第二批“整县域推进乡村生态振兴”重点县市区名单。

生态环保产业得到高质量发展

建设梁山(韩岗)生态环保产业特色园区,持续完善园区基础设施,聚焦工业废气处理高端装备制造、水处理技术装备、环境服务业等重点领域,打造集项目投融资、装备制造、环境综合服务于一体的生态环保产业园区;重点培育山东超华环保、领先环保和胜科环保等一批龙头骨干企业,提升研发能力,引导中扬联创、中清环境、金宇恒利等骨干企业积极推进与中国科学院、中环院、天津大学、济南大学等科研院所、大专院校深度合作;鼓励环保装备工业企业创新发展,推进济宁天洁大气治理高端环保装备项目年内投产达效,加快山东越华高端环保装备制造项目、山东浩宸(chén)领先环保物联网生态智能环保设备制造项目等技改进度。

坚持全过程管理,提升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水平

聚焦工业危险废物,加强全过程信息化监管,不断深化工业企业环境管理规范化建设,始终位于全省第一方阵;围绕社会源危险废物,会同城管、卫健、交通等7部门联合出台文件,形成监管合力。持续开展危险废物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自行利用处置设施专项整治、黄河清废等系列行动,整治化解固体废物领域环境风险。以“无废城市”建设为抓手,稳步推进工业固废、农业废弃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危险废物等五大类固体废物实现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在景区、商场、体育场馆、港口和党政机关单位等领域顺利建成两批83家“无废细胞”,济宁市在2023年度全省“无废城市”建设评估中被评为“好”的等次。

坚决守牢一排底线,筑牢生态环境安全防线

强化执法监管,深入开展“两打”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全市排污许可、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散乱污”企业动态整治“回头看”等专项执法检查,有力打击了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组建市、县两级15支环境应急队伍,持续开展涉危废、放射源等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将161家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确定为2024年重点监管单位,启动全市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收贮废旧放射源15枚,放射源安全利用率达100%。今年以来,全市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来源:济宁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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