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强化路面管控力度,有效遏制交通违法行为,为群众出行创造安全、有序、畅通、文明的良好交通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济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新区勤务大队新增1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将对相关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拍摄取证,希望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一、主要抓拍的违法行为
超速行驶
二、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具体位置
矿外路前铺村(双向车道)
三、限速值
60公里/小时
特此公告。
济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高新区勤务大队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