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频道 > 第一快讯 > 正文

注意!办理公积金证明有变化→

8月起

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申请开具

职工缴存证明、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

贷款结清证明等个人证明时

可以申请完成

“住房公积金个人业务办理电子码”

(简称“电子码”)

以统一“电子码”代替原有3项纸质证明

提供给异地公积金中心

核查缴存、贷款等情况使用

公积金中心向职工提供实时在线开具、

后台自动查验等服务

实现住房公积金

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

申请方法

扫描上方二维码

进入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

【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

登录后

进入“服务”页卡

选择“业务办理电子码”

核对个人信息提交后

即可获得“个人业务办理电子码”

温馨提示

1、职工申请完成后,切不可向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以外人员展示电子码,以免个人信息外泄。

2、电子码申请当天24点自动失效,电子码被查询后即失效。

来源:中国政府网

0

下一篇:济宁河道总督署遗址公园来啦!

上一篇:济宁4家!2024年度第十二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名单发布

网友留言评论(0)
验证码:
 
文明上网 礼貌发帖 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