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锚定打造“科学绿化试点示范省先行区”目标,以“五个专门+五方责任+五项统筹”为抓手,聚力实施荒山绿化三年行动,累计完成荒山绿化6.2万余亩,平均成活率达到95%以上,实现劳务用工32.5万人次,带动群众增收3700余万元,探索出了一条生态增绿、群众增收的新路径。
创新工作机制,抓实“五个专门”确保绿化成效
建立“五个专门”荒山绿化栽管并重全链条工作机制,有效破解基础保障不到位这一制约荒山绿化成效的最根本问题。
一是建立专门绿化队伍。在全面推行工程造林的基础上,成立213支乡村绿化队伍,负责本村或邻村荒山绿化施工任务,统一发放劳动报酬,既吸纳了农村闲置劳动力,又有效解决了春季大规模造林劳动力不足的问题。
二是建立专门基础设施。对于纳入荒山绿化三年行动的荒山,确定蓄水池、水井(水源)、施工道路配建标准,与荒山造林一体设计、一体招标、一体施工。全市累计打深水井71眼、建设蓄水池230个、铺设引水管网395公里,施工便道171.1公里,所有造林山头平均成活率达95%以上。
三是建立专门管护队伍。全面实行施工单位三年管护期制度,养护队伍由施工单位负责,看护人员由县、乡护林员担任,不足部分利用公益岗进行补充,实现养护队伍和看护人员全覆盖。同步设置看护岗、配备护林房等设施,累计建设护林房173个、封山墙和硬质隔离224公里、视频监控点12处,彻底解决以往只管栽不管活的问题。
四是建立专门设备。所有荒山绿化山头均配备护林房、灭火器、通讯设备和检查设备等,对贫水区无法打井浇水的,还配备了专门浇水车,确保了苗木得到及时浇灌。五是建立专门资金。争取中央财政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补助资金1.5亿元,市、县财政通过财政预算和专项债方式先后投入资金1.1亿元,荒山绿化资金全部按照合同支付到位。
突出关键环节,压实“五方责任”凝聚工作合力
全面压实包保领导、技术指导、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长期管护“五方责任”,并在172个山头显著位置进行责任清单公示,充分调动各方参与荒山绿化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一是压实包保领导责任。每个山头明确1名包保领导,由县、乡两级林长担任,负总责抓统筹,定期实地调研,及时发现并解决荒山绿化在进度、质量、纠纷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市县乡3级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实行网格化管理,依托林长制体系,纳入林长制年度工作考核目标。
二是压实技术指导责任。每个山头明确1名技术员,负责对全市4000余人植树造林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培训工作,每天检查施工质量,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
三是压实施工单位责任。每个山头明确1名施工单位责任人员,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靠一线、负全责,扎实做好荒山绿化全面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四是压实监理单位责任。每个山头明确1名监理单位责任人员,负责工程的全面监理工作,严格按照造林作业设计,对施工单位的每个工序、每棵树苗进行质量检查,并对施工质量终身负责。五是压实长期管护责任。制定《济宁市封山育林管理办法》,每个山头明确1名管理人员,负责山头的长期管护工作,根据责任山头区域,严格值守看护,坚决杜绝人为破坏、羊群啃食等毁林事件发生。
发掘生态价值,做实“五项统筹”探索多元增收
将荒山绿化项目实施与农民增收、乡村振兴有机结合,实现从“投钱变绿”到“以绿生钱”的转变。
一是统筹“荒山绿化+增岗增收”。全面推行“工程造林+乡村绿化队+村护林队+村民公益岗”模式,多途径、多方式、全链条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新设立农村护林公益岗2171个,累计带动用工32.5万人次,群众增收近3700余万元。
二是统筹“荒山绿化+林业产业”。坚持因山制宜、因村制宜,大力发展板栗、杏、元宝枫、猪牙皂、金银花等特色经济林和木本粮油植物,其中尼山项目区累计栽植经济林4000亩以上,发展高效林下经济2万亩,新建菌类、药材等林下高效种植养殖示范基地、示范点10处,预计亩均收益4000元以上。
三是统筹“荒山绿化+生态旅游”。坚持生态优化和景观效益相结合原则,实现“三季有彩、四季常青”的绿化效果,着力打造一山一风光,尼山圣境、龙湾湖等旅游景区成为展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窗口。
四是统筹“荒山绿化+美丽乡村”。把荒山绿化融入美丽乡村建设,坚持全域化推进、标准化提升、特色化打造,突出“一村一景”“一村一品”“一村一韵”效果,建成一批A级旅游景区村庄、一批乡村旅游集群片区。
五是统筹“荒山绿化+碳汇开发”。组建山东绿碳科技有限公司,探索开展碳资产经营管理工作,成为山东省首家市级国有碳资产管理平台公司。据测算,济宁全市完成6.76万新造林后,每年可固碳6万吨,年可实现碳汇收入300多万元。积极探索“护绿”新路径,签发全省首单2527亩新造林碳汇保险,为苗木提供碳汇损失风险保障,为全省绿色低碳发展蹚出了新路子。
来源:济宁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