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统计分析工作的通知》(建金综函〔2018〕186号)文件规定,现将济宁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第一季度运行情况分析如下:
一、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4年第一季度,新开户职工11560人,缴存额32.41亿元,缴存总额1066.65亿元,缴存余额392.70亿元。其中,异地转入1056笔1683.19万元。
(二)提取:2024年第一季度,提取额25.65亿元,提取总额673.95亿元,提取率79.14%。其中,异地转出735笔1257.72万元。
(三)贷款:2024年第一季度,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188笔9.91亿元,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4.14万笔663.11亿元,贷款余额305.41亿元,个人住房贷款率77.77%。其中,异地贷款发放303笔1.40亿元。
(四)收支:2024年第一季度,业务收入30480.22万元,业务支出16785.68万元,增值收益13694.54万元。
二、业务运行特点
(一)缴存:2024年第一季度,实缴职工人数659472人,实缴金额324143.33万元。
1.按缴存单位性质分类:实缴职工人数和实缴金额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分别占48.46%和61.27%,国有企业分别占18.46%和23.82%,城镇集体企业分别占1.41%和0.49%,外商投资企业分别占1.51%和0.55%,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分别占22.84%和9.37%,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分别占1.69%和0.77%,其他分别占5.63%和3.73%。
2.按缴存职工月缴存基数分类:实缴职工人数和实缴金额中,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0.6倍以下的分别占22.46%和4.01%,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0.6(含)-1倍的分别占18.78%和9.66%,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1(含)-2倍的分别占42.17%和50.03%,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含)-3倍的分别占11.77%和22.29%,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的分别占4.82%和14.01%。
3.按缴存职工月缴存额(含单位配缴部分)分类:实缴职工人数和实缴金额中,月缴存额1000元以下的分别占36.23%和9.30%,1000(含)-2000元的分别占34.43%和35.23%,2000(含)-3000元的分别占19.22%和30.09%,3000(含)-4000元以上的分别占6.04%和12.88%,4000(含)-5000元以上的分别占2.29%和6.34%,5000元(含)以上的分别占1.79%和6.16%。
4.按缴存比例分类:实缴职工人数和实缴金额中,缴存比例为12%的分别占62.87%和87.04%,缴存比例为10%-11%的分别9.16%和4.60%,缴存比例10%以下的分别占27.97%和8.36%。
(二)提取:2024年第一季度,173309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256451.48万元。
5.按提取用途分类:住房消费提取占69.79%(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1.94%,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0.19%,租赁住房占7.65%,其他占0.01%);非住房消费提取占30.21%(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5.0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4.19%,其他占1%)。
6.提取率为79.14%,同比减少5.63%。
归集、提取业务运行特点:2024年第一季度,全市实缴单位11183家,实缴职工659472人,新增开户单位418家,新增缴存职工11560人,实缴金额为324143.33万元。本季度,按照全市缴存职工月缴存额分类进行分析,月缴存额在1000元以下的缴存职工人数占比达36.23%,但实缴金额占比少,仅占9.30%,可见缴存主体仍以中、低收入职工为主力军,但这部分人群资金实缴额占有份额不高。
据统计,第一季度共提取住房公积金256451.48万元,提取额较上年度同期减少0.68%,占当期缴存额的79.14%。其中住房消费类提取额为178983.49万元,占当期提取总额的69.79%,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为主,占住房消费类提取额的50.19%。
(三)贷款:2024年第一季度,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188笔9.91亿元。
7.按主借款人单位性质分类:贷款笔数和贷款金额占比,国家机关的分别占3.70%和4.42%,事业单位的分别占37.07%和40.63%,国有企业的分别占14.99%和16.17%,城镇集体企业的分别占0.59%和0.58%,外商投资企业的分别占1.33%和0.85%,城镇私营企业的分别占22.67%和18.10%,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分别占0.50%和0.34%,社会团体的分别占0.32%和0.25%,个人自愿缴存的分别占2.33%和2.20%,其他的分别占16.50%和16.46%。
8.按购房面积分类:贷款笔数和贷款金额占比,90㎡(含)以下的分别占2.97%和2.07%,90-120㎡(含)的分别占20.61%和18.33%,120-144㎡(含)的分别占58.5%和57.32%,144㎡以上的分别占17.92%和22.28%。
9.按主借款人月缴存基数分类:贷款笔数和贷款金额占比,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0.6倍以下的分别占6.17%和3.74%,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0.6(含)-1倍的分别占22.81%和17.86%,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1(含)-2倍的分别占56.22%和60.79%,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含)-3倍的分别占10.19%和11.67%,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的分别占4.62%和5.95%。
10.按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次数分类:贷款笔数和贷款金额占比,首次的分别占87.71%和85.06%,二次的分别占12.29%和14.94%。
11.按贷款用途分类:贷款笔数和贷款金额占比,购新建商品住房的分别占71.85%和71.66%,二手房的分别占28.15%和28.34%。
12.按贷款类型分类:贷款笔数和贷款金额占比,纯公积金贷款的分别占90.54%和92.25%,组合贷款的分别占9.46%和7.75%。
贷款业务运行特点:2024年第一季度,房地产市场需求较上一季度稍有下降,根据资金情况,公积金中心适时调整贷款政策,继续合理安排计划,在防范资金风险的基础上保障贷款需求。
从借款人单位性质来看,除机关事业单位之外,国有企业及城镇私营企业贷款笔数占比相对较高。从购房面积来看,90㎡(含)以下的贷款笔数占比较小,仅占2.97%,购房面积在90-144㎡(含)的贷款笔数为79.11%,144㎡以上占17.92%。当前房地产市场供给房源住房面积主要为90-144㎡(含),受房源供给影响,借款人购买面积在90-144㎡(含)的房屋居多。
从借款人缴存基数来看,贷款主要支持中、低收入缴存职工家庭。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居多,发放笔数和金额占比分别为87.71%和85.06%。
三、重点关注问题
1.贷款资产质量:
截止到2024年第一季度末,全市逾期笔数47笔,其中逾期3(含)-6(不含)期的贷款笔数为47笔,逾期6期(含)以上的贷款笔数为0笔。
下一步逾期防控措施:分类推进逾期催收工作,对贷款逾期的借款人,先通过电话形式通知提醒,督促归还欠款;对提醒无效的逾期人员,采用进家门、进单位“两进”形式开展催收;对屡次催收仍未达到预期效果、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逾期人员,通过法律手段清收贷款。
2.资金运行管理:
2024年第一季度,全市公积金提取率79.14%,较上一年同期减少了4.72个百分点;个贷率77.77%,较上一年同期减少了8.19个百分点。根据《济宁市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行状态为正常运行状态,下一步要继续实时关注资金状况,在满足日常业务需求的前提下,及时做好转存定期工作,确保资金的安全流动和保值增值。
3.缴存账户有效性:
2024年第一季度,我市缴存职工个人缴交情况稳定,从归集额来看,本季缴存额维持在平均水平;从归集单位数来看,实缴单位共11183户;从职工数来看,账户状态正常的个人账户有643977人,账户状态为封存的个人账户有170487人,这是由于历史封存账户过多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不再进行缴存,并未办理提取销户所造成的。今后中心要加强对缴存单位的管理工作,及时清理封存账户。下一步措施:1.根据电子稽查整改台账,持续做好基础数据整改工作。2、各分支机构要围绕年度目标全力奋战,紧抓重点企业归集扩面、欠缴企业催收催缴,实现更多的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
来源: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