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共同富裕,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探索实现共同富裕的特色有效路径,根据以县域为单元开展共同富裕先行示范“揭榜挂帅”工作安排,经县(市、区)申报、市级推荐、部门联合初审、专家竞争性答辩评审,拟将龙口市等12个县(市、区)确定为山东省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县(市、区)。
现将先行示范县(市、区)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21日-6月28日(不含节假日)。公示期间,如对先行示范名单有异议,请将相关意见以传真形式反馈至省委财经办协调督导处,个人反映需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反映需加盖公章。联系方式:0531-51775921,传真:0531-51775923。
附件:山东省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县(市、区)名单
省委财经办 省委改革办 省发展改革委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