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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程升级服务!济宁市推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4.0版

6月15日上午,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1场)。为大家解读《济宁市工程建设领域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并回答记者提问。

济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2019年以来,持续聚焦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管效能,先后制定出台了多项全国全省领先的改革举措。今年,我市围绕工程建设领域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以规范化、一体化、数字化、便利化为目标,推出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4.0版,制定了《济宁市工程建设领域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着力打造国内领先、省内一流工程建设领域营商环境。以下是济宁市工程建设领域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的17条具体举措。

着力加强改革制度系统集成

1.再造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流程。通过流程再造形成立项用地许可、规划施工许可、融合监管、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实行“一表申请、融合办理”、数据共享、信息互通。

2.推动工程审批系统迭代升级。打通工程审批系统、施工图审查系统、消防审验平台、不动产登记查询系统等系统平台,实现数据自动推送、智能提取,提升办事效能。

3.推动规划施工许可阶段融合审批。依托工程审批系统,实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特殊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七个事项融合办理、多证齐发、免申即享。

4.深化“用地清单制”改革。在地块供应之前形成“用地清单”,实现拿地即报建。同时,逐步实现提前告知开发企业相关区域市政公共设施接入条件,缩短建设周期。

5.精简优化城市更新项目审批。完善城市更新项目分类审批机制,划分成3大方面10类项目,制定分类审批流程图,保障项目实施。

6.提升竣工验收效能。按需提供验收前技术服务,对非住宅类项目可将建设工程、人防验收与联合验收合并实施。探索实施城建档案“一键归档”,推动项目“建成即使用”。

7.探索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容错备案机制。规范容错适用范围,明确备案流程,实行“集体研究+容错备案”工作模式,不再因容缺受理等问题追责问责。

着力推动高频审批事项集成办理

8.深化工程建设项目豁免审批改革。研究制定第二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豁免清单”。

9.优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流程。制定中心城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市区分类审批流程,规范审查内容、审查标准和审批程序。

10.持续规范结建防空地下室审批。探索取消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核准审批,施工图审查机构应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开展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在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中予以明确人防工程相关许可信息。

11.优化地下市政管线工程审批流程。实行“分级分类”审批改革,精简优化审批流程,推行年度计划管理、规划联合审查、联合现场踏勘。

12.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 实行环评“打捆审批”,探索开展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证核发一体化办理试点。

着力推动惠民利企政策走深走实

13.降低市政公用设施接入成本。 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除法律法规政策另有规定外,建设项目用地红线外的供水供电供气费用不得由用户承担,公布市政公用服务标准和费用。

14.实施装配式建筑容积率奖励告知承诺制。 建设单位做出承诺,即可执行“预制外墙建筑面积不超过规划总建筑面积3%的部分,不计入建筑容积率”规定;将装配式建筑预制外墙纳入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和事中事后监管。

15.推行“验登合一”改革。 推行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与不动产首次登记"一链办理",实现验收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首次登记。

着力提升工程建设融合监管水平

16.监管内容融合提效。推行建设工程过程融合监管,明确监管节点,形成全流程标准化监管清单。优化监管实施,建立监管节点优化整合、监管实施精简高效的融合监管模式。

17.推动监管验收数字化衔接。实现监管信息一键归档、共享共用;推进工程审批系统与建筑业企业信用平台等相关系统平台协同应用,降低守信企业成本,提升行政监管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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