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闸口南岸街步行街
限制车辆通行的通告
大闸口南岸街(东起清平巷西至任城路)被确定为全省第二批步行街改造试点项目,为加强大闸口南岸街(东起清平巷西至任城路)步行街的交通管理,优化步行街通行环境,给市民及游客提供良好交通环境和游览体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对大闸口南岸街(东起清平巷西至任城路)采取限制车辆通行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大闸口南岸街(东起清平巷西至任城路)东西入口处设置隔离路桩、护栏及禁止通行标志。
二、每日早8时至次日凌晨2时,除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及供电、供水、市政施工等工程救险车辆外,禁止其他机动车、非机动车在步行街通行和停放。车辆确需进入步行街区的,在每日凌晨2点后驶入,早8点前驶离,期间必须在指定位置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
三、请广大交通参与者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指示通行,服从交通警察指挥。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四、本通告自2022年3月6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济宁市公安局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