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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场监管致广大电动车销售者、消费者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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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们对道路交通出行的需求不断增大,电动车成为许多市民出门的交通工具。如果销售、购买的电动车不符合国家产品标准,就会存在诸多安全隐患,严重危害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和合法利益。为保障广大消费者利益,确保平安出行、文明出行,现向广大电动车销售者、消费者提出如下倡议:

一、登录国家工信部官网查询核实,电动车生产厂家是否列入国家机动车公告目录,对不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的企业产品,坚决不能销售和购买。不在公告目录的电动车无法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挂牌业务,不允许上道路行驶,且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二、对列入国家强制性认证目录的电动车,销售者进货时,要索要生产厂家强制性认证证书,并登陆国家认监委网站查询核实证书真伪,查询途径如下:

第1步:打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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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步:下拉至“服务” 专栏点击“业务专栏”点击“强制性产品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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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步:点击“公众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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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步:输入相关信息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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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销售者要建立进销货登记台账,严禁在销售过程中有欺诈行为,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购买假冒伪劣产品,一经发现查实,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厉处罚。

四、消费者在购买时,要让销售方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及售后三包等相关证明材料,确保产品质量。同时要保管好相关购车发票及收据,必要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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