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全市中小学假期有关工作安排的
通知
一、寒暑假假期安排
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寒假2022年1月20日(腊月十八)至2月16日(正月十六),2月17日(正月十七)开学;暑假(含农忙假期)7月7日至8月31日,9月1日(星期四)开学。
2、普通高中学校(含高考补习学校):寒假2022年1月27日(腊月廿五)至2月16日(正月十六),2月17日(正月十七)开学;暑假(含农忙假期)7月14日至8月31日,9月1日(星期四)开学。
3、严禁随意增减假期时限,学校因学业水平考试、中考和高考等设置考点考试、农忙假期等其他原因需调整假期安排的,要按照对等时间调整,经县(市、区)教育局批准后报市教育局备案。调休的时间安排应提前向社会公示。
4.幼儿园在当地中小学寒暑假期间,根据家长需要,以不影响家长工作为原则,工作人员可以采取轮流方式休假。具体办法由幼儿园举办者确定。
二、公共节假日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公共节假日原则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放假调休安排如下。
1、元旦:2022年1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
2、清明节: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日(星期六)上课。
3、劳动节:4月30日至5月4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4日(星期日)、5月7日(星期六)上课。
4、端午节:6月3日至5日放假,共3天。
5、中秋节:9月10日至12日放假,共3天。
6、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上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