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国家药监局网站发布公告,公布儿童化妆品标志“小金盾”,用于标注在儿童化妆品销售包装展示面。
根据《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自2022年5月1日起,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的儿童化妆品,须标识儿童化妆品标志;
此前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的儿童化妆品,未按照规定进行标签标识的,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在2023年5月1日前完成产品标签更新。
“小金盾”应标注在儿童化妆品销售包装展示面
公告要求,儿童化妆品标志应当按照国家药监局规定的图案,等比例标注在销售包装容易被观察到的展示面的左上方,清晰易识别。同时,明确了标志标注具体位置,并提供了推荐配色信息。儿童化妆品企业可根据实际包装情况,对颜色进行微调。
据了解,国家药监局一直高度重视儿童化妆品监管工作。今年8月发布的《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儿童化妆品要有专用标识。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和《办法》,国家药监局在《规定》中要求,儿童化妆品应当在销售包装展示面标注儿童化妆品标志。非儿童化妆品不得标注儿童化妆品标志。该标志的发布使用将提升儿童化妆品辨识度,有助于进一步加强儿童化妆品监管,保障儿童用妆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