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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防范!济宁市发布关于做好强降雨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7月11日,济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济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下发《关于做好强降雨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关于做好强降雨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省气象局发布了《重要天气预报》,省安委会、省防指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强降雨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鲁安办明电〔2021〕25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别作出批示,要加大宣传、人员全部到岗到位,提前全面做好防范工作,确保安全。据市气象局预测,受西太平洋副热带高压北抬影响,近期我市降水频繁,7月11日下午到7月12日,阴有中到大雨局部暴雨,并伴有雷电,南风4~5级阵风7~9级;13日阴有中雨局部大雨;14~15日阴有中到大雨局部暴雨。为做好强降雨安全防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监测预警和薄弱环节防御工作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雨情、水情、汛情、险情监测预报,滚动开展会商研判,密切关注局地短时强降雨等天气过程,及时通过新闻媒体、网站、短信、微信等平台发布预报预警信息,提醒公众科学防范,有效避灾避险,确保预警信息实现全覆盖、无盲区、无死角。要充分发挥山洪灾害预警系统和群测群防体系作用,密切监测强降雨可能引发的山洪、地质灾害等,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中小河流、水库、塘坝的巡查、排查和除险,及时做好局地强降雨可能引发的山洪、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等灾害的预警和防御,必要时及时转移危险区域人员,落实包保责任,及时发送预警信息,做到群众转移“方向对、跑得快”,坚决避免群死群伤。

二、强化防汛应急准备

各级防汛责任人要靠前指挥,抓紧了解工作情况、熟悉应急预案、查找整改薄弱环节,落实落细防范应对措施。要严格执行水库汛限水位规定,严禁违规超限蓄水运行。要科学调度水利工程,切实做好河道安全行洪和排涝减灾各项工作,及时开启拦河闸坝,确保河道行洪通畅。要全面落实城区河道、易涝点、地下商场、危旧房屋、棚户区以及地铁、机场、下沉式立交桥等城市重点部位排涝措施,保障城市正常运行。要提前清理疏通河道、田间沟渠及阻水障碍,强化涵闸、泵站等工程调度,充分发挥排涝工程作用,将内涝积水对居民生活、生产的影响降到最低。

三、强化重点领域安全防范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责任,严格执行恶劣天气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加强重点领域安全防范,确保不死人,少受损。矿山领域,加强矿井采空区、塌陷区、积水区及周边山体、排土场的安全巡查监测,坚决防止溃水淹井、溃坝漫坝事故发生;严格执行大暴雨停产撤人制度,市能源局要加强与气象部门密切联系,逐矿安排调度,确保降雨时段井下暂停作业,人员全部升井。危化品领域,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有针对性地采取防水、防潮等措施,雷雨情况下坚决禁止油、气储罐装卸。建筑施工领域,大风雷电天气一律停止户外高空作业,一律停用塔吊、升降机等机械设备,危险地带人员一律立即转移避险。其他行业也要结合各自行业特点,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四、强化防暑降温措施

近期,我市气温持续较高,各级各部门要密切关注气象变化情况,及时发布高温预警信息。室外作业单位要采取相关防暑降温措施,避开中午前后的高温期,工地上要备有充足的开水和防中暑的药品。密闭环境作业要加强工作环境气温监测,防止因高温导致缺氧、中暑等人身伤害事件,确保人员作业安全。

五、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

要严明防汛纪律,严格执行防汛工作领导带班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汛情险情及防汛调度指令及时上传下达。要强化防汛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全面收集汛情、险情、灾情信息,特别是遇突发险情、灾情,必须第一时间上报。要加大值班值守情况的检查力度,杜绝离岗脱岗及信息漏报、迟报、瞒报等现象发生。

济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济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1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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