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乡村振兴(扶贫)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的公示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评选全国乡村振兴(扶贫)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35号)要求,经所在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扶贫部门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评选推荐,全国评选表彰办公室初审,确定济南市济阳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等4个单位为“全国乡村振兴(扶贫)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对象,枣庄市峄城区扶贫办主任孙启峰等7名同志为“全国乡村振兴(扶贫)系统先进个人”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
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2021年5月7日至5月12日期间,以电话、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等形式向山东省评选推荐全国乡村振兴(扶贫)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一)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1-51776459
通讯地址:济南市纬一路482号省扶贫开发办机关党委(人事组)
电子邮箱:tpgjpxbz@shandong.cn
(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传 真:0531-87969725
电子邮箱:pbdbbz@shandong.cn
通讯地址:济南市解放东路16号省表彰奖励办公室
全国乡村振兴(扶贫)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对象名单和主要事迹(共4个)
济南市济阳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沂水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巨野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省发展改革委对口支援协调处
全国乡村振兴(扶贫)系统先进个人推荐对象名单和主要事迹(共7名)
孙启峰 枣庄市峄城区扶贫办主任
孙增平 潍坊市扶贫开发办项目管理组组长
张 涛 微山县扶贫开发办主任
张向峰 泰安市岱岳区扶贫办主任
杨常锋 日照市东港区扶贫办副主任
张立勋 冠县扶贫开发办主任
王 波 省扶贫开发办行业社会组副组长(主持工作)、二级调研员,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院长
张涛同志主要事迹
张涛,男,1965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汉族,现任微山县扶贫开发办主任,参加扶贫工作5年。秉承“脱贫路上一个不能少”的初心使命,甘于奉献不言苦,在心脏植入支架情况下常年奔波在湖区扶贫一线,走遍全县15个乡镇街道、514个有扶贫任务的行政村,深入推进“六大脱贫攻坚行动”,2020年底,全县3.9万名贫困人口稳定脱贫,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6.9%。将财政扶贫资金优先用于发展产业,引领撬动社会及金融资本,培育形成了湖区特色扶贫产业,扶贫项目收益率超10%。大力协调实施“县域医联体”、“村级扶贫专岗”、“孝善扶贫”、“湖区船屋安全评价”,湖区群众实现就近上学、小病不出湖、住上安全屋、喝上净化水。被济宁市委市政府记三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