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十三届市委第八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傅明先同志在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巡察工作情况汇报的讲话精神和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发展的重要批示;宣布了本轮巡察组组长、副组长授权名单及任务分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范晓丽同志作动员讲话,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孔凡萍同志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国有企业肩负着落实新发展理念、全面深化改革、推进我市高质量发展的重大责任,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本轮对市属国有企业开展巡察是加强和完善党对国有企业领导的必要保障,是实现巡察全覆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推进改革措施落实落地,实现我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对国有企业巡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会议强调,今年以来,中央和省委、市委先后组织召开全国、全省市县巡察工作推进会议,对推进新时代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了安排部署。各市委巡察组要认真学习领会有关会议精神,对照主题教育“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牢记开展巡察工作的初心使命,从政治站位、责任落实、成果运用、队伍建设上找差距、抓落实。要准确把握当前国有企业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任务,精准把握国有企业特点和规律,弘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聚焦监督重点,深化巡察成果运用,自觉对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全面提升巡察工作质效,充分发挥市委巡察利剑作用,督促落实国有企业党委政治责任,进一步形成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强大合力。
经市委批准,本轮共安排6个市委巡察组,集中利用40天左右的时间对济宁银行、济宁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公用控股有限公司、济宁城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济宁市公共交通集团、鲁泰控股集团6家市属国有企业开展常规巡察。